招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气体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14132hw02000004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姐020-3237283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气体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14132HW02000004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气体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气体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Z14132HW0200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气体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70万元(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

子项目

品名

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

数量

采购预算

供货期

1

医用液氧

槽罐

1238.00元

一批

65万元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2

医用氧气

40升/瓶

36.77元

一批

5万元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医用氧气

5-10升/瓶

24.83元

高纯二氧化碳

40升/瓶

650.00元

液氮

30公斤

公斤

9.28元

高纯氮气

40升/瓶

178.93元

纯氩气

40升/瓶

206.27元

备注: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监管部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医用气体生产、销售企业或经有效授权的医用气体代销企业(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

2)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药品生产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供应商及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送货人员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提供送货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文件、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5.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2)其他要求

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可以同时参加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的投标活动,各子项目之间不互斥,即若供应商被磋商小组推荐为某一子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影响该供应商被推荐为其他子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六、获取(提供)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6.1获取(提供期限)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 12 月 17 日2021年 12 月 24 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5室)

6.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③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医用气体生产、销售企业或经有效授权的医用气体代销企业(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

2)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药品生产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供应商及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送货人员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提供送货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文件、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

④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⑤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6.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应答。

6.5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个包组售价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2 月 28 日 14:00 至 2021年 12 月 28 日 14:30 。

7.2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28日14:30 。

7.3响应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开标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9开标室)。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365trade.com.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一次性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62287632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张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0-3237283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1-211室

邮政编码:510020

电邮:18899737154@139.com

传真:020-38075100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医用气体生产、销售企业或经有效授权的医用气体代销企业(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2)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药品生产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相关内容。3)供应商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供应商及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送货人员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提供送货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文件、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5.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2)其他要求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可以同时参加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的投标活动,各子项目之间不互斥,即若供应商被磋商小组推荐为某一子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影响该供应商被推荐为其他子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5室)

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③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医用气体生产、销售企业或经有效授权的医用气体代销企业(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 2)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药品生产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供应商及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送货人员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提供送货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文件、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 ④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⑤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开标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9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开标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联系方式:张小姐 020-62287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东区二楼201-211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张先生 020-32372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张先生

电 话:  020-3237283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