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阳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四标包)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fyqt202410-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任主任178560464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189637725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凤阳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四标包)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fyqt20241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7

二、答疑澄清信息

1、答疑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P364)所有食材必须提供相关的证照票据(包括可追溯源),做到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齐全。入围供应商必须保证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提供肉类屠宰证明、肉禽检验检疫报告和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疑问:我公司每种食材多家供货商,在投标阶段无法确定哪家供货。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这些供货商的相关的证照票据(包括可追溯源),做到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吗?

回复: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问题2、招标文件四、评价与比较第4条进货渠道,投标人自 2021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标包品类任意食品稳定的供货商的,每提供 1 个得1 分,满分 5 分。须提供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疑问: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品类是大类,但供货商开给我们的发票明细有的是大类、有的是小类,请问这种情况予以认可吗?

回复:予以认可。

2、澄清内容:

本项目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招标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由服务对象(各学校)依据入围食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的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供货单位进行配送,但不保证所有入围供应商的配送份额。

答疑澄清日期:202410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任主任

联系方式:17856046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郑工、尹工

联系方式:189637725061885516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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