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8-511526-04-01-123323】FGQB-01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8-511526-04-01-123323】FGQB-01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珙县巡场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分五批次进行建设,第一批次:杨柳溪向漂水岩水库补水工程:DN400钢管1.2km,DN350钢管1.006km,土石坝蓄水池1座,L*B*H=25.8*14*3,替身泵站10000m3/d,取水井1座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DN600钢管3.38km,1000m3蓄水池1座,新建泵站1座及修复引水渠约3km。
  第二批次: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再生水厂5000m3/d,DN300钢管7.2km,及综合办公楼及其他配套构建筑物设施等。
  第三批次: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DN600钢管13.4km,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三期):二期新建再生水厂15000m3/d, DN700钢管3.4km及配套设施等,三期新建再生水厂20000m3,本次不建,海天污水处理厂中水提升泵房提升规模20000m3/d扩建。
  第四批次:城区范围内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对主城区约44km雨污管道进行维修更换及雨污分流综合治理。河道水质提升及两岸环境治理工程:白胶沟及芙蓉沟各增加8套微生物扩培投加系统,巡玉路中坝村六组改建公共厕所一座,沿河两岸配套的绿化、亮化和道路、环卫、公厕(新建,改扩建)等,改善河道两岸卫生问题,提高当地的环境综合水平。城区附件清溪河流域内水系的的水质提升,清淤疏导,雨污分流,岸坡建设等工作。
  第五批次:河道治理工程:1、白皎沟综合治理河道长3.Okm,新建两岸河堤各3.Okm,清淤疏浚1.0km,防渗治理4.5km,新建6座景观溢流坝芙蓉沟综合治理河段长3.30km,防渗治理2.5km,清淤疏浚2.5km,新建2座景观溢流坝3、汾洞沟综合治理河道长2.5km,新建两岸河堤各2.5km,清淤疏浚,漂水岩水库坝体防渗整治等。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 本次项目投资额:约2700.8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1.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2.已完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1.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2.已完成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③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③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04 00:00 至 2023-08-10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8 月28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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