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基中央研究院总部项目供水工程施工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41号、西咸泾河审准〔2023〕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原点大道(隆基项目一期至隆基研究院)段。
2.2项目概况:项目设计给水管道起点接隆基供水管道双回路工程DN800mm给水管道,终点至隆基中央研究院总部。工程建设内容:设计给水管道位于现状原点大道道路中心线南侧23m处,设计起点与隆基供水管道双回路工程DN800mm给水管相接,沿道路向东敷设,终点预留阀门井至隆基中央研究院总部。设计DN800主管长约530m,地块预留DN200支管4处,隆基中央研究院总部预留DN400支管1处,相交路口预留DN4及DN600支管各1处。全线共设主线阀门井3座,排泥井2座,排气井2座,消火栓6座及管道附属设施等。
2.3 项目总投资总额:752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额约622.55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项目标段名称:隆基中央研究院总部项目供水工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 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同时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09月12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09月25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www.xxxq.sxggzyjy.cn)。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其他
10.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2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坤
电 话:029-36390811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365号亚美伟博广场8楼810室
联系人:康娟、索千芝、王卉
电 话:029-898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