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6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属性: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本项目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分包一:HXZC-2023030065/1;分包二:HXZC-2023030065/2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南京市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25-58750867-811
三、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先生  025-52122115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8号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工  025-58750867-811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
五、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行业划分: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分包一:200.2万元/年,三年600.6万元;
分包二:400.4万元/年,三年1201.2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分包一:
(1)分包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秦淮路2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2号办公区。
(3)物业区域概况: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2号办公大楼,是一幢办公、报税及培训为一体的办公楼。大楼地上8层,该建筑面积约11700㎡。大楼1层是办税厅、监控室、配电房及中央空调机房,2至5层为办公室及会议室,6层为办公室、会议室、浴室、电教室,7层为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8层圆顶为多功能厅。一楼外场门卫传达室20平方米;车库13间;绿化带约300平方米;自行车库约200平方米。
主要设备设施:中央空调:开利牌,2台机组;电梯:三菱(2部)、食堂电梯:誉美(2部);北京利达视频监视系统一套;消防泵2台,喷淋泵2台;浮头式换热器1台,再沸器1台;生活水泵两台等设备。
(4)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统计,服务过程中,以实际数量为准。
2.分包二:
(1)分包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8号等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2)物业服务地点:江宁区秦淮路8号办公大楼、江宁区秦淮路8号信息业务楼、第一税务所契税办公点、江宁区汤山街道汤泉东路98号汤山税务所办公楼、汤山街道汤泉路33号办公楼。
(3)物业区域概况:
1)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秦淮路8号办公大楼地处江宁经济开发区秦淮路8号,系2003年10月份启用。占地面积约10650㎡ ,办公大楼建筑面积15015.99㎡,由主、副楼构成。办公大楼主楼共十二层,其中:一楼为停车场、食堂操作间、监控室和物管休息室,二楼为门厅、物管办公室、餐厅及多功能报告厅,三楼为餐厅、值班室等,四楼为会议层,五至七楼分别为税源管理一、二、三、四、五科、第二税务所及部分机关(税政一、二科、征收管理科)办公室,八至九楼为机关各职能部门办公室,十楼为局长办公室及主任室,十一楼为办公室、干部职工活动室及露天平台,十二楼为档案室、阅档室和荣誉室。办公大楼副楼为税源一科征收大厅,共二层。第一层为报税服务大厅,第二层为税源一科办公室。
主要设备设施:电梯系统,共4台,两台三菱客梯,两台食堂传菜货梯;中央空调系统,共4台机组;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1套,2.2千瓦生活水泵2 台;消防报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会议视频系统;配电设备系统;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2处。
2)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信息业务楼地处江宁经济开发区秦淮路8号,系2008年元月份启用。占地面积约8530㎡,信息业务楼建筑面积16533.70㎡。信息业务楼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其中:负一楼为停车场、配电房;一楼为门厅、办公室、图书室、活动室等;二楼为办公室、会议室等;三楼为市局信息中心机房和演播厅,四楼为市局档案库房;五楼为市局档案库房及区局各类功能性用房;六楼为会议室;七楼为健身房和乒乓球室。
主要设施设备:电梯系统,共3台,客梯2部、货梯1部;中央空调系统,共51台机组;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1套、2.2千瓦生活水泵2台;消防报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会议视频系统;配电设备系统;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1处。
3)第一税务所契税所办公点(江宁区市民中心提供)位于江宁区杨家圩2号,建筑面积约250㎡,共二层楼。一楼为征税厅、办公室、档案资料整理室、会统室等;二、四楼为征税厅。办公人员约35人。
4)汤山税务所办公楼座落于江宁区汤山街道,建于2003年,建筑面积1908.27㎡。办公楼由主、副楼构成。办公楼主楼共二层,其中:一楼为办税服务厅、接待大厅、办公室、食堂操作间、保安室、监控室和物管办公室;二楼为办公室、会议室。办公人员约10人。
主要设施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共1台机组;照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会议视频系统;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2处。
5)汤山街道汤泉路33号办公楼座落于江宁区汤山街道,建于2012年,建筑面积1510.93平方米,该办公楼共三层,第一层办税厅,设备用房,职工食堂;第二层办公室、接待室;第三层会议室、档案室。目前空置,无人办公。
主要设施设备:照明系统;自动伸缩门1处;感应门1处。
(4)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统计,服务过程中,以实际数量为准。
备注:
A.本项目分包一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即本分包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B.本项目分包二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均可参与本分包投标;
C.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两个分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如果供应商两个分包均排名第一,则只能中标次序排列最前的一个,其他分包则由该分包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 (B)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要求:
A.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B.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分包一为预留部分采购包,中小企业均可参与该分包投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该分包投标;分包二为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均可参与该分包投标。
    (2)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请参与本项目分包一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六、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均可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该分包的投标。
2.参与本项目分包一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该分包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招标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58760217-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2501898723;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6.招标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655元/分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26日08时4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含税,下同):分包一:200.2万元/年,三年600.6万元;分包二:400.4万元/年,三年1201.2万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附件:
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其中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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