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内容为场地土方开挖、回填、余土外运;停车场路基原土碾压,上面整体铺设20cm厚级配碎石;原有电力管道顶部铺设C25混凝土保护层;停车场延山坡位置砌筑挡土墙及明沟。其具体工程量参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1、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中标后成交供应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不接受成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拟任项目经理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经理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结果公告公示期满,拟任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2.1、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长沙经开区北汽福田长沙汽车厂超级卡车工厂新建员工临时停车场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等;
2.3、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
2.4、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说明、配套文件;
2.5、长住建发【2020】103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2.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7、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2年10月份预算价,《长沙建设造价》中未发布预算价格的材料参照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共同发布的《长沙县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 2022年第一期价格手册》及市场询价。
3、清单说明:
3.1、本预算为招标控制价;
3.2、结算时,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分为两部分计算:(1)固定费率部分,按“第四项”编制结论调整。(2)按实签证部分,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按实计算。
按实签证部分包含内容:
(1)扬尘控制措施费:施工场地硬化、扬尘喷淋系统、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场地绿化;
(2)场内道路:施工道路;
(3)排水:排水沟、管网、以及其它相连的构筑物;
(4)施工围挡(墙):围挡或围墙;
(5)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虚拟现实等高科技设备及系统。
3.3、本工程采用智能渣土车运输,场内利用土方运输按1KM包干计取,余土外运运距按15km包干,含卸土场费用。施工项目中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必须提供一下三项竣工必备资料:①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办证文件;②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线路运行文件;③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每日台账(含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行的台数和运行的时间);。
3.4、机械进出场费按1m3大型挖机1台、压路基1台、推土机1台考虑,进场费按项包干计入,结算不予调整;
3.5、本工程不计不可预见费;
3.6、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6%计取,结算时按票据办理;
3.7、未尽事宜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验收标准: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50%的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并完成归档后,由采购人移交给北汽福田使用时一次性支付完工程款。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采购人或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七、其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