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竹丝湖生态湿地旅游项目(一期)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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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810FJ24EP2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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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无为市竹丝湖生态湿地旅游项目(一期)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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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810FJ24EP288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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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乡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东方家园A区15幢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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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鲁经理 0553-6505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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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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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浩 18258806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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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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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8-7 09: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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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城格文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景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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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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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朱峰; 设计负责人:李斌; 运营负责人:林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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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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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皖234111287636; 设计负责人:2005420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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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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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1)设计: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勘察、设计规范,勘察报告、设计成果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2)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采购:满足设计要求、招标人要求,符合约定的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4)运营:满足项目运营考核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件附件7:委托运营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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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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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1、天美艺术街区核心区; 2、南京熙南里历史文化休闲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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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运营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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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天美艺术街区核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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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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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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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执惠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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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7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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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宋后奇; 设计负责人:何晓辉; 运营负责人:刘照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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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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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皖1342020202102544; 设计负责人:2012340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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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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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1)设计: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勘察、设计规范,勘察报告、设计成果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2)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采购:满足设计要求、招标人要求,符合约定的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4)运营:满足项目运营考核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件附件7:委托运营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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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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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1、“水韵琅琊·点靓沂河项目”;2、“灵溪竹海·绽放的灵山江”文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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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运营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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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水韵琅琊·点靓沂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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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安徽智宬轩门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智能门窗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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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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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景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跃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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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7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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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夏娟娟; 设计负责人:何杰华; 运营负责人:杨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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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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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皖234222215174; 设计负责人:2019440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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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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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1)设计: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勘察、设计规范,勘察报告、设计成果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2)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采购:满足设计要求、招标人要求,符合约定的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4)运营:满足项目运营考核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件附件7:委托运营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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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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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1、安庆潮玩乐园; 2、桐城花间塘游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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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运营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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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桐城花间塘游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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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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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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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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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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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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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