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白杨河矿区达拉布特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公开招标][施工]塔城白杨河矿区达拉布特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信息来源:本级
发布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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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白杨河矿区达拉布特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白杨河矿区达拉布特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6240900)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能源〔2015〕19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兵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布克赛尔县达拉布特一号煤矿矿区
3.工程规模:1000万吨/年(以实际批复为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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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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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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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E669900400624090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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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白杨河矿区达拉布特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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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9月9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提纲(试行)》通知要求,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形成报告及相关图表成果,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
按照规定和要求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查,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地质协会等相关部门技术评审,获得通过审查的意见和批复。同时满足今后甲方编制设计、办理采矿手续、生产环保等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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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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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开标当日)至少具有1项大型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采矿专业或环境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担任过大型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业绩1项。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6、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编制未完成,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19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gbt.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请投标人在载止时间前1个小时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不见面开标程序。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八师工信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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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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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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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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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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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图木舒克市四十一团草湖镇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75号(产业孵化园创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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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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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天山路天富职工之家3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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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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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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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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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喜兰、张双龙、王卫强、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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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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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3-262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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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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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50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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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