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JLZSZB23-166、167、168
本采购项目新园小区、福盛家园代办分户产权服务;丰裕一期、丰裕二期、丰裕三期、樱花小区、净苑小区代办分户产权服务;西部回迁一区、二区(福临花园)、茗月小区代办分户产权服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JLJYCG[2023]204号政府采购计划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未登记确权回迁小区分户产权办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数量、预算金额、项目地点: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项目地点 |
1 | 新园小区、福盛家园代办分户产权服务 | JLZSZB23-166 | 约4745套 | 144.7225 | 新园小区、福盛家园 |
2 | 丰裕一期、丰裕二期、丰裕三期、樱花小区、净苑小区代办分户产权服务 | JLZSZB23-167 | 约4496套 | 138.0272 | 丰裕一期、丰裕二期、丰裕三期、樱花小区、净苑小区 |
3 | 西部回迁一区、二区(福临花园)、茗月小区代办分户产权服务 | JLZSZB23-168 | 约4531套 | 138.1955 | 西部回迁一区、二区(福临花园)、茗月小区 |
2.采购需求:职工住宅产权分户代办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在小区完成未登记确权首次登记后,启动办理个人产权分户,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总户数的60%个人产权分户,至2023年10月30日前95%个人产权分户,剩余房屋由于居民个人原因等因素无法配合完成办理产权的,由投标人负责对接,直至办理完成个人产权分户;
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长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或房地产代理相关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9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每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业务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431-81132579,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4512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0431-81132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话:0431-81132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rar
239.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