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盘镇干塘村南糯河生态粮蔬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金额
10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0万元
招标公司凤庆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斌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廷龙0883-21606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营盘镇干塘村南糯河生态粮蔬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营盘镇干塘村南糯河生态粮蔬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be7b17e8-fac5-4ef9-ae11-5b0634f42a1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be7b17e8-fac5-4ef9-ae11-5b0634f42a11 | ||
建设规模: | (1)完善产业道路、灌溉沟渠、蓄水池。新建产业道路9公里,灌溉沟渠9公里,新建500立方米蓄水池2个,50立方米蓄水池10个。(2)产业配套设施完善。新建农产品分拣车间700平方米、存储仓库500平方米、智慧大棚10个共 6000平方米(配套恒温、滴灌等附属设施设备)、冷库1个2000立方米(保鲜1500立方米,冷藏 500立方米),并配套水电网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be7b17e8-fac5-4ef9-ae11-5b0634f42a1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4-28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0883-4212266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09 点 00 分至 2023 年 5 月 9 日 18 点 00 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 |
建设单位: | 凤庆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李斌 |
办公电话: | 150120634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廷龙 |
办公电话: | 0883-2160618 | 移动电话: | 15906912708 |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300208001001 |
标段名称: | 营盘镇干塘村南糯河生态粮蔬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5-09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5-22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凤庆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8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勘察、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任务包含各阶段的设计、报审及出图工作、报建配合、图章申请工作,以及全周期设计现场服务及施工配合。2.施工工作:(1)完善产业道路、灌溉沟渠、蓄水池。新建产业道路9公里,灌溉沟渠9公里,新建500立方米蓄水池2个,50立方米蓄水池10个。(2)产业配套设施完善。新建农产品分拣车间700平方米、存储仓库500平方米、智慧大棚10个共 6000平方米(配套恒温、滴灌等附属设施设备)、冷库1个2000立方米(保鲜1500立方米,冷藏 500立方米),并配套水电网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具体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凤庆县营盘镇干塘村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能力、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勘察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2.设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施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4、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二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建造师(二级)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一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经理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拟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勘察负责人:①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勘察负责人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勘察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3.设计负责人:①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二级)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设计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4.施工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施工项目经理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5.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
业绩要求: | 1.勘察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投标人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应提供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合同中联合体各方单位与此次投标的单位一致的,视为同时具备1个勘察业绩、1个设计业绩及1个施工业绩,否则,根据本次投标中联合体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认定)。 |
其他: | 1.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信誉要求 2.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勘察方、设计方和施工方均需提供对应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5-22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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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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