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央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存储和档案辅助质检系统硬件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65.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2024-08-01025
预算金额165.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程婧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JM-2024-08-01025  
项目概况
中央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存储和档案辅助质检系统硬件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ccggzy.com.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08-01025
项目名称:中央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存储和档案辅助质检系统硬件及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合同期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档案系统存储和辅助质检系统硬件及服务
1
采购国产电子档案服务器和辅助质检系统的配套硬件设备及集成服务和历史档案数据迁移服务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1652000
1652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当由联合体各方以一个供应商的名义共同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后  60  分钟内,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对所投采购包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长春市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
联系人: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长春市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504706388
地址: 长春市政务中心大楼普阳街3177号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保证金咨询人:程婧      联系电话:(0431)88779630
招标文件咨询人:王欣    联系电话:(0431)88779602        
用户注册咨询人:于洋      联系电话:(0431)88779859、88779623
邮政编码:13000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3.技术服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431)88779428 13634405937
网络及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投标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
办理CA(点击打开);  
   (2)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 (点击打开)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 (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 
【采购(资审)文件下载及投标】菜单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系统使用说明见操作手册(点击打开)。
   2.关于保证金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分包对应投标保证金银行和账号不同,请确认有效交纳; 
   (2)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本项目编号和名称: JM-2024-08-01025;中央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系统存储和档案辅助质检系统硬件及服务采购项目 。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4)中标供应商与甲方签订合同后,请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来源: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长春市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
  初审:鲁艳丽
  复审:刘东虎
  终审:杨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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