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16: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21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6620-XM001
项目名称:20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54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5.54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计划对20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监理服务。20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服务中心、服务站、卫生室的改造提升,其中工程直接费预估为551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11至2023-12-1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6层
方式:
自行携带优盘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6层
五、开启
时间:2023-12-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2.领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
②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
联系方式:李萌萌,010-60802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6层
联系方式:赵海月,010-69837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月
电 话: 010-69837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