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泗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检测项目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采购(项目编号:AHCJ-2024-190)招标文件相关问题现作如下答疑:
一、招标文件第30页供应商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排水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类似业绩(建设内容需包含排水GIS系统),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
注: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原件备查;以上涉及到的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另附业主证明;
1、疑问一:本项目为《泗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检测项目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采购项目》,评分办法要求(建设内容需包含排水GIS系统)。因每个项目招标时对GIS系统称呼不一致,有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地理信息平台等称呼,请问提供的合同中有类似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平台等称呼的是否得分?
建议一:建议将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排水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或将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排水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类似业绩(建设内容包含GIS系统或地理信息系统等与排水相关的系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疑问二: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仅要求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原件备查。为了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招标文件应该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二:评分项修改为“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另附业主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答:评分项修改为“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合同原件备查)。以上涉及到的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另附业主证明;”
二、招标文件第30页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
3、疑问三:评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1个排水相关信息化类似平台建设业绩(建设内容需包含排水GIS系统)。项目经理具有排水相关信息化类似平台建设业绩,但合同中未体现排水GIS系统字样是否得分?
建议一:提供排水相关信息化类似平台建设业绩即为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第30页企业综合实力
4、疑问四: 1、投标人所采用的GIS平台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非自主开发的GIS平台应同时提供GIS平台原厂开发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使用该平台的授权函或购买协议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投标人采用的GIS平台均可通过采购获取,并不能体现投标人实施项目的综合能力,投标人实施项目的获奖更能体现企业综合实力。
建议一:修改为“投标人所参与的排水管网信息系统类项目获得地理信息产业优秀金奖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第31页企业综合实力
5、疑问五:投标人具有排水管网信息系统、物联网感知平台、排水设施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智慧排水综合监管平台系统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企业申请同一类型著作权时申报名称不一致,此处是否限制著作权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建议一: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排水管网类、物联网感知类、排水设施类、智慧排水类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答:将招标文件企业综合实力调整为“投标人具有排水管网类、物联网感知类、排水设施类、智慧排水类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6、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