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成效综合监测评价(2024-2026年)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313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是全国首批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也是长沙历年来建设标准最高、投资规模最大的国家级林业项目。项目总投资3.13亿元,总建设规模17.43万亩,2023年已通过国家级验收。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和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对中央重点生态项目开展成效监测评估的工作部署,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成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资环〔2024〕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的通知》(湘财资环〔2024〕6号)和《湖南省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长沙实际,拟对长沙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展连续3年(2024-2026年)的建设成效综合监测评价工作。
二、相关标准:
严格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总体要求:
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总建设规模17.43万亩,其中营造林11.65万亩、油茶营造5.78万亩;包括人工造林0.34万亩、退化林修复6.71万亩、森林抚育4.6万亩、油茶新造0.78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5万亩,涉及湘江新区(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等7个区县(市)。本项技术服务的总体要求是对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按不同的类型、措施、区位进行分类监测评价,主要包括建立监评体系、开展调查监测、产出成效评价与运用三大重点任务。
1、建立监测评价体系。按照不同的项目类型、工程措施、实施区位,根据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监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和油茶丰产林建设等相关标准,科学设定监测评价指标,构建项目建设成效综合监测评价体系。
2、全面开展调查监测。采用地面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方法,根据项目类型科学设立长期固定样地,开展固定样地的定位观测调查,建立样地调查数据库。全面开展遥感监测,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激光雷达、无人机等技术,跟地面样地监测相互补充修正,掌握项目实施后林分长势、林分质量、林分结构、生态功能、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构建项目监测数据库。
3、产出成效评价与运用。根据项目样地调查数据和多维监测数据,分析不同工程措施下林分结构、质量、生态功能的动态变化规律,对油茶营造项目分析不同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同栽培方式下的油茶林结构、产量、土壤养分和碳汇能力的动态变化,评价项目建设对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恢复的有效性,整体评估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成效,分年度产出年度监测分析报告,并形成综合监测评价报告。发挥监测评价成效,加强成果运用,为后续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可持续森林经营和油茶林高产稳产栽培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土绿化等林业生态项目提供路径方法。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样地布设。实地勘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各措施类型的建设情况、林分情况、植被类型等,评估典型性和代表性,合理布设监测样点,完成监测样地、对照监测样地以及目标参考监测样地布设。
2、本底数据库建设。按照项目类型、实施区位等分类布设调查监测样地,并设置未实施林分的对照样地及地带性顶级群落样地,营造林布设样地62个(包括35个监测样地、27个对照样地),油茶营造布设样地26个(包括16个监测样地、10个对照样地),共计88个固定监测样地。完成88个监测样地基本信息采集、树木挂牌编号、生物量和碳汇量调查、植物和土壤样品采集,建立样地本底数据库。同时,对照样地本底数据库,完成不同措施类型的监测数据库建设。
3、2024年度调查监测评价。完成88个布设样地的调查监测,完成第一年样地复查和因子调查、生物量和生长量调查、土壤和植物取样测定。同时,获取样地周边的多源遥感监测数据进行监测分析,比较1年内不同措施类型实施林分的数量、结构、质量、生态功能、生态恢复力等变化情况,以及与目标参考林分之间的对比分析,初步分析不同措施类型的建设成效,预测发展趋势。汇交2024年度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编制2024年度监测分析报告,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印制15套正式成果。
4、2025年度调查监测评价。总结2024年度调查监测与评价分析方法经验,会同专家团队进行研讨,进一步完善修正相关技术路线和方法,根据调查监测内容,完成88个布设样地的第二年样地复查和因子调查、生物量和生长量调查、土壤和植物取样测定以及遥感监测等所有的调查监测任务,根据建立的指标体系进行不同措施类型成效分析评价,汇交2025年度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编制2025年度监测分析报告,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印制15套正式成果。
5、2026年度调查监测评价。进一步完善修正相关技术路线和方法,根据调查监测内容,完成88个布设样地的第三年样地复查和因子调查、生物量和生长量调查、土壤和植物取样测定以及遥感监测等所有的调查监测任务,根据建立的指标体系进行项目不同措施类型成效分析评价,汇交2026年度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编制2026年度监测分析报告,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印制15套正式成果。
6、整体成果审定提交。根据3年的连续调查监测成果,建立完善的连续监测动态数据库,综合分析3年连续监测数据,提交3年整体的综合监测评价报告,系统评价长沙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综合成效,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后印制20套正式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3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项目服务方案,并提供详细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
2、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采购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3、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且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4、各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出现数据造假、漏录、错误等现象。
5、数据保密与成果归属: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所有设备、数据、监测成果资料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和抄袭用于其它同类型服务项目。数据保密与成果归属。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
1.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不再支付未支付的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林业局
(2)付款方式:分4次支付。
①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如期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监测评价和阶段成果提交,经专家组审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如期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监测评价和阶段成果提交,经专家组审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如期按要求完成2026年度监测评价和整体成果提交,经专家组审定后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是全国首批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也是长沙历年来建设标准最高、投资规模最大的国家级林业项目。项目总投资3.13亿元,总建设规模17.43万亩,2023年已通过国家级验收。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和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对中央重点生态项目开展成效监测评估的工作部署,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成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资环〔2024〕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的通知》(湘财资环〔2024〕6号)和《湖南省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长沙实际,拟对长沙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展连续3年(2024-2026年)的建设成效综合监测评价工作。
二、相关标准:
严格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总体要求:
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总建设规模17.43万亩,其中营造林11.65万亩、油茶营造5.78万亩;包括人工造林0.34万亩、退化林修复6.71万亩、森林抚育4.6万亩、油茶新造0.78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5万亩,涉及湘江新区(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等7个区县(市)。本项技术服务的总体要求是对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按不同的类型、措施、区位进行分类监测评价,主要包括建立监评体系、开展调查监测、产出成效评价与运用三大重点任务。
1、建立监测评价体系。按照不同的项目类型、工程措施、实施区位,根据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监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和油茶丰产林建设等相关标准,科学设定监测评价指标,构建项目建设成效综合监测评价体系。
2、全面开展调查监测。采用地面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方法,根据项目类型科学设立长期固定样地,开展固定样地的定位观测调查,建立样地调查数据库。全面开展遥感监测,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激光雷达、无人机等技术,跟地面样地监测相互补充修正,掌握项目实施后林分长势、林分质量、林分结构、生态功能、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构建项目监测数据库。
3、产出成效评价与运用。根据项目样地调查数据和多维监测数据,分析不同工程措施下林分结构、质量、生态功能的动态变化规律,对油茶营造项目分析不同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同栽培方式下的油茶林结构、产量、土壤养分和碳汇能力的动态变化,评价项目建设对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恢复的有效性,整体评估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成效,分年度产出年度监测分析报告,并形成综合监测评价报告。发挥监测评价成效,加强成果运用,为后续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可持续森林经营和油茶林高产稳产栽培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土绿化等林业生态项目提供路径方法。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样地布设。实地勘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各措施类型的建设情况、林分情况、植被类型等,评估典型性和代表性,合理布设监测样点,完成监测样地、对照监测样地以及目标参考监测样地布设。
2、本底数据库建设。按照项目类型、实施区位等分类布设调查监测样地,并设置未实施林分的对照样地及地带性顶级群落样地,营造林布设样地62个(包括35个监测样地、27个对照样地),油茶营造布设样地26个(包括16个监测样地、10个对照样地),共计88个固定监测样地。完成88个监测样地基本信息采集、树木挂牌编号、生物量和碳汇量调查、植物和土壤样品采集,建立样地本底数据库。同时,对照样地本底数据库,完成不同措施类型的监测数据库建设。
3、2024年度调查监测评价。完成88个布设样地的调查监测,完成第一年样地复查和因子调查、生物量和生长量调查、土壤和植物取样测定。同时,获取样地周边的多源遥感监测数据进行监测分析,比较1年内不同措施类型实施林分的数量、结构、质量、生态功能、生态恢复力等变化情况,以及与目标参考林分之间的对比分析,初步分析不同措施类型的建设成效,预测发展趋势。汇交2024年度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编制2024年度监测分析报告,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印制15套正式成果。
4、2025年度调查监测评价。总结2024年度调查监测与评价分析方法经验,会同专家团队进行研讨,进一步完善修正相关技术路线和方法,根据调查监测内容,完成88个布设样地的第二年样地复查和因子调查、生物量和生长量调查、土壤和植物取样测定以及遥感监测等所有的调查监测任务,根据建立的指标体系进行不同措施类型成效分析评价,汇交2025年度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编制2025年度监测分析报告,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印制15套正式成果。
5、2026年度调查监测评价。进一步完善修正相关技术路线和方法,根据调查监测内容,完成88个布设样地的第三年样地复查和因子调查、生物量和生长量调查、土壤和植物取样测定以及遥感监测等所有的调查监测任务,根据建立的指标体系进行项目不同措施类型成效分析评价,汇交2026年度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编制2026年度监测分析报告,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印制15套正式成果。
6、整体成果审定提交。根据3年的连续调查监测成果,建立完善的连续监测动态数据库,综合分析3年连续监测数据,提交3年整体的综合监测评价报告,系统评价长沙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综合成效,提交专家组审定后后印制20套正式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3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项目服务方案,并提供详细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
2、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采购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3、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且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4、各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出现数据造假、漏录、错误等现象。
5、数据保密与成果归属: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数据保密规定,所有设备、数据、监测成果资料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和抄袭用于其它同类型服务项目。数据保密与成果归属。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
1.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不再支付未支付的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林业局
(2)付款方式:分4次支付。
①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如期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监测评价和阶段成果提交,经专家组审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如期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监测评价和阶段成果提交,经专家组审定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如期按要求完成2026年度监测评价和整体成果提交,经专家组审定后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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