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喀什山钢仁利钢筋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疏勒县钢铁产业园区内一处土地使用权、6处房产及相应地上附着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9342.3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42.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孔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喀什山钢仁利钢筋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疏勒县钢铁产业园区内一处土地使用权、6处房产及相应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喀什山钢仁利钢筋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疏勒县钢铁产业园区内一处土地使用权、6处房产及相应地上附着物(土地证号:勒土(2014)第5704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疏勒房权证疏勒字第00012309号、疏勒房权证疏勒字第00012310号、疏勒房权证疏勒字第00012311号、疏勒房权证疏勒字第00012312号、疏勒房权证疏勒字第00012313号、疏勒房权证疏勒字第00012314号),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注:该土地属于优惠政策所得土地,买受人成交后须缴纳优惠政策减免的22770678元出让金后享有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93423225元;

起拍价:75672812.3元;

保证金:5000000元;

增价幅度:400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特殊拍品不提供邮寄进行财产交割。标的物移交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移交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623263830010188858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西域大道支行

银行行号:104894001095

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方式:孔经理 132641408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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