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兴仁、平潮分局新建车棚及场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兴仁、平潮分局新建车棚及场地改造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兴仁税务局、平潮税务局。
2.1.2招标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兴仁、平潮分局新建车棚及场地改造项目,工程基本情况包含:拆除原车牌、挖基坑土方、垫层、独立基础、现浇构件钢筋、水泥混凝土等,施工投资额约447521.76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47521.76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两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下载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4.4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4.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中标后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一楼大厅(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东侧敬贤路北侧、古沙小学北侧)】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通州专区”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赵女士、纪女士 |
电 话: |
15962087805 |
电 话: |
18068003528 0513-861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