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项目评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10号楼901会议室召开,现入库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内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项目
入库候选人: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8:00起至2023年5月26日17:00止。公示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候选人将自动转为中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备注: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供应商名称;
(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法律依据;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况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医院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联系电话:0553-5739103(国有资产管理科)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行政楼三楼313、315室
邮箱:3401616270@qq.com
3、质疑供应商对国资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国资科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国资科在采购活动中未正常履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信访办提起投诉。
投诉接收部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信访办
联系方式:0553-5739106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新行政楼五楼517室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投诉人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人应当根据上述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依规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投诉处理。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特此公示。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2023年5月23日
/uploadfiles/2023/05/20230523094707477.docx
采购内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项目
入库候选人: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8:00起至2023年5月26日17:00止。公示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候选人将自动转为中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备注: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供应商名称;
(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法律依据;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况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医院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联系电话:0553-5739103(国有资产管理科)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行政楼三楼313、315室
邮箱:3401616270@qq.com
3、质疑供应商对国资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国资科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国资科在采购活动中未正常履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信访办提起投诉。
投诉接收部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信访办
联系方式:0553-5739106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新行政楼五楼517室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投诉人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人应当根据上述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依规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投诉处理。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特此公示。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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