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陆丰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陆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
代理联系人蔡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陆丰市乡镇公立幼儿园补短板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绿色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陆丰市乡镇公立幼儿园补短板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绿色工程咨询 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投审〔2022〕19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陆丰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主要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绿色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陆丰市乡镇公立幼儿园补短板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绿色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陆丰市桥冲镇、甲西镇、河东镇、河西镇、甲西镇、甲东镇、内湖镇、博美镇等8个镇。
2.3 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绿色工程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0.25万元,其中:工程勘察(包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费上限价为70.41万元;工程初步设计费上限价为60.43万元,概算编制费上限价为7.41万元、绿色工程咨询费上限价为72万元。
2.4 建设规模和内容:在8个镇新建和改建9所幼儿园,新增公立幼儿园学位1860个,总建筑面积约19867.16㎡,用地面积约23122.44㎡,配套建设活动场地、围墙、校门及设施设备等。
2.5 招标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取样、试验、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成果概算编辑、绿色工程咨询报告编辑。勘察设计要将成果移交给业主并配套做好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工作,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概算按照国家和地方建设部门颁布的规定及信息价格,收集资料,初步设计图纸开展编制工作,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工程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期根据施工图设计相应成果完成绿色工程咨询。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6 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为80日历天,其中勘察为20日历天,初步设计25日历天,概算编制为15日历天、绿色工程咨询报告编制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确定。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勘察单位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绿色工程咨询资质: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资格且备案专业包含建筑专业;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以设计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接受最多不超过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5、具备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6、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②工程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③造价(概算)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含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7、非联合体的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概算)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以联合体投标的,不同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汕尾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 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2023年5月26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 ,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6.2.1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2023年6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指定 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 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 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6.3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室。
6.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丰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陆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
联 系 人:卓先生               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0660-8822556         电  话:189985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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