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及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锦秀13757935380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项目名称: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及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及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5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服务旨在帮助高校通过校内系统预先开展状态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减轻填报工作负担、减少数据错误、提升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利用价值。该服务有利于学校结合本科教育救学合格评估重点,充分利用基本状态数据设计定量指标,全面梳理摸底学校整体情况,提炼长短板、发现核心问题,构建合格评估深度分析报告,有效促进学校质量文化的建设,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广州欧赛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的开发商与运维商,该公司对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所涉及的表单、指标、算法、内涵、报告等内容具有深刻研究和探索,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是无法替代的。基于相关技术及项目经验背景,广州欧赛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校提供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能够保证与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从指标设置、指标内涵、校验规则等方面保持一致性,避免学校在填报过程中因与国家平台不同步导致的无效填报及返工等问题。广州欧赛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参与开发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数据平台在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服务中具有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基于上述因素,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申请以广州欧赛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采购对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欧赛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联 系 人:石锦秀
联系电话:13757935380
地 址: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纪委
联 系 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纪委
监管部门电话:0579-86669833
地 址: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pdf (1.8 M)
单一来源采购核准表及专业人员认证意见.pdf (3.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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