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改(10kV及以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金额
5090.4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代理交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
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江门龙湾至共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改(10kV及以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JG2022-16513]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11-09 00:00 至 2022-11-12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主)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成)江门市大光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主)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江门云天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主)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成)江门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5090.461 | 5145.5538 | 5145.553777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李正兴/B08101130000000019 | 胡新元/DJ2018062012011 | 罗汉锐/粤中职证字第1200102123845号 |
工程质量 | 设计: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 设计: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 设计:设计文件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工期 | 工程完工时间(迁改完成,不影响公路施工)总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工程交工验收(以供电部门完成验收止,工程交工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工程完工时间(迁改完成,不影响公路施工)总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工程交工验收(以供电部门完成验收止,工程交工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工程完工时间(迁改完成,不影响公路施工)总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工程交工验收(以供电部门完成验收止,工程交工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 | / | /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育德街12幢首层邮编:529075
联系人: 张先生、蔡先生 联系电话: 0750-3918910、3918905 联系传真: /
招投标监督部门: 江门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建德街9号
联系电话: 0750-3921226
公示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附件: 交通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电力设施迁改(10kV及以下)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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