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凌海市不动产登记自建系统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软件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4.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166
预算金额104.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凌海市不动产登记自建系统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软件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不动产登记自建系统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软件开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166
项目名称:凌海市不动产登记自建系统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软件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47,000.00
最高限价(元):1,047,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功能要求指标
服务内容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
对接统一事项库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与辽宁省统一事项库的对接,完成事项库数据的提取。

1
2
对接电子证照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通过电子证照接口对接,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电子证照查询、预览、下载。

1
3
对接电子印章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通过电子签章接口对接,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电子签章接口的调用。

1
4
对接“好差评”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加入“好差评”功能,对接到省“好差评”系统服务平台。

1
5
对接“辽事通”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通过辽事通接口对接,实现辽事通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接口的调用。

1
6
与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业务数据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以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为核心,以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系统为基础,建立市县数据共享接口资源目录,基于省/市政务外网,将数据共享到市系统。

1
7
互联网+不动产便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在原有互联网+不动产便民服务平台基础上,按照自然中资源部最新的设计方案开发互联网+不动产便民服务平台;

1
8
不动产登记平台及数据库升级改造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接口
基于原不动产数据库,按照按照一网通办和自然资源部最近文件要求完成对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升级改造工作。

1

(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凌海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国庆路71号
联系方式: 0416-8151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 0416-3804050
邮箱地址: LNHS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48395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女士
电  话: 1370016545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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