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珠公司桂林酒店地毯更换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明珠公司桂林酒店地毯更换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桂林酒店地毯更换项目进行询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桂林酒店地毯更换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588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预算: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为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采购地毯(含安装及修复)。供应商须进行拆除原地毯、防潮垫,安装新地毯及对现场进行全面清洁。预算:4.5万元。
1.6项目清单及限价

项目内容

规格参数、技术要求

不含税单价限价

参考品牌

备注

地毯换新
(含安装)

100%尼龙,800g/㎡,绒高6mm

75.2
元/㎡

海马、山花、东方地毯等。供应商提供地毯的质量需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

报价包含购买地毯、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以及将地毯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仓储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及前期所产生的费用。

地毯平整

修复地毯表面不平、打皱、鼓包、接缝脱胶等问题,报价包工包料。

7.4
元/㎡

/

: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为除税费外的全包费用,即包含全部货物及服务的不含税价、知识产权、授权、制作、检验、完税、人工、工具器材、运输、损耗品、场地、材料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4、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折扣率≤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的基准单价×97.5%,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1.7 样品要求:

序号

品名

单位

参考规格

样品数量

备注

1

地毯小样


不小于30cm*30cm,100%尼龙,800g/㎡,绒高6mm。
花色图案详见公告附件。

1份

1.小样的技术参数须符合或优于参考规格;
2.提交地毯质检报告(送检地毯型号与小样同规格质量);
3.提供地毯供货来源渠道证明,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设备、生产场地照片;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书;非经销商提供货源采购合同及发票证明。
4.提供的小样规格低于参考规格技术参数、未提供质检报告及供货来源渠道证明的,视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1.8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地毯

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酒店

按采购人订单分批交货,换新:每层楼公区走道自进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地毯安装。平整:自进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地毯平整。

1.9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10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须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四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国内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一张2022年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得分包。
2.10供应商须提供地毯样品(小样)并符合本次询价需求的要求,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询价需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样品须相当于或优于参考规格材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82417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先生,17707739512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7707739512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酒店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73-3808393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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