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承揽2023年夹江青衣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设备采购公示
金额
76.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庆犇科科技有限公司54.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旭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8.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依偎科技有限公司3.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承揽2023年夹江青衣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设备采购项目
公示期: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6日,共3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90669011】
邮箱地址:【752836606@qq.com】
采购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2024年1月3日
项目名称: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承揽2023年夹江青衣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设备采购项目
标包 | 成交供应商 | 含税成交金额(元) |
标包一 | 四川庆犇科科技有限公司 | 544999.00 |
标包二 | 四川依偎科技有限公司 | 38299.99 |
标包三 | 乐山市市中区旭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82999.99 |
公示期: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6日,共3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90669011】
邮箱地址:【752836606@qq.com】
采购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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