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马坡岭文化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主体建筑配套工程、绿地配套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营盘路人行过街通道、公交站点建设等。
本次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马坡岭文化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 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工程安装监理、配合业主做好监测、检测等相关咨询服务类前期采购所需要的实施方案等。
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不包括雕塑、标志塔、10KV电力迁改电气部分。
二、相关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三、技术规格: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实施要求
1、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各部委(总局)、湖南省和长沙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较高的为准。
3、服务要求:
1、监理工作内容职责,包括按照“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的原则,“三控” 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控制。“三管” 即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一协 调”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相关项目会议;
(3)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9)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1)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2)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采购人审核、批准;
(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人;
(14)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6)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人;
(21)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采购人。
(22)对施工承包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情况及出勤情况进行核查。
(23)配合采购人做好监测、检测等相关咨询服务类前期采购所需要的实施方案。
(24)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监理服务范围内其他工作。
2、监理大纲
1 )、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2 )、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求符合工程实际要求,对整个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3 )、监理大纲的编写应明确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需包含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监理工作流程和监理方案、合理化建议等内容)。
二、商务要求
1、.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按采购文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与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现场监理部关 键岗位人员要求执行,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书承诺,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3、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
4、监理人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及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的相关规定实施。
5、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己承担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相关费用。
六、验收标准:
三、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支付方式:国库支付。
结算时按《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指南》(长财评综〔2022〕14号),并执行中标优惠率。监理总费用不随工期的延长而变化。
经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作为本项目最终监理工程费。
本项目支持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30%。
3、结算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监理工程服务费与主体工程同步支付,过程中支付金额为当期对应工程计量价格与对应工程中标合同价(不含设计费)的比值乘以本项目监理合同金额的80%(即:过程中支付金额=【当期对应工程计量价格/对应工程中标合同价(不含设计费)】x监理费合同价金额x80%),工程竣工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监理单位提交全部监理资料,且付款条件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合同金额经委托人造价部门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定后,且监理合同政府采购验收程序完成,付至审结金额的97%;
缺陷责任期满支付至审结金额的100%。
每次付款时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提供符合委托人记账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
五、其它
1、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对于本章明确的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磋商。
3、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主体建筑配套工程、绿地配套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营盘路人行过街通道、公交站点建设等。
本次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马坡岭文化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 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工程安装监理、配合业主做好监测、检测等相关咨询服务类前期采购所需要的实施方案等。
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不包括雕塑、标志塔、10KV电力迁改电气部分。
二、相关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三、技术规格: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实施要求
1、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各部委(总局)、湖南省和长沙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前述标准不一致者,以较高的为准。
3、服务要求:
1、监理工作内容职责,包括按照“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的原则,“三控” 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控制。“三管” 即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一协 调”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相关项目会议;
(3)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9)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1)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2)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采购人审核、批准;
(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人;
(14)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6)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人;
(21)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采购人。
(22)对施工承包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情况及出勤情况进行核查。
(23)配合采购人做好监测、检测等相关咨询服务类前期采购所需要的实施方案。
(24)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监理服务范围内其他工作。
2、监理大纲
1 )、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2 )、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求符合工程实际要求,对整个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3 )、监理大纲的编写应明确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需包含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监理工作流程和监理方案、合理化建议等内容)。
二、商务要求
1、.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按采购文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与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现场监理部关 键岗位人员要求执行,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书承诺,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3、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
4、监理人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及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的相关规定实施。
5、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己承担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相关费用。
六、验收标准:
三、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支付方式:国库支付。
结算时按《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指南》(长财评综〔2022〕14号),并执行中标优惠率。监理总费用不随工期的延长而变化。
经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作为本项目最终监理工程费。
本项目支持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30%。
3、结算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监理工程服务费与主体工程同步支付,过程中支付金额为当期对应工程计量价格与对应工程中标合同价(不含设计费)的比值乘以本项目监理合同金额的80%(即:过程中支付金额=【当期对应工程计量价格/对应工程中标合同价(不含设计费)】x监理费合同价金额x80%),工程竣工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监理单位提交全部监理资料,且付款条件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合同金额经委托人造价部门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定后,且监理合同政府采购验收程序完成,付至审结金额的97%;
缺陷责任期满支付至审结金额的100%。
每次付款时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提供符合委托人记账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
五、其它
1、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对于本章明确的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磋商。
3、本项目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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