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埔区双沙四社咸田2号铺租赁项目交易公告(双集资竞20190006)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双集资竞2019000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农村集体交易站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黄埔区双沙四社咸田2号铺租赁项目交易公告(双集资竞20190006)
Mon Jun 24 00:00:00 GMT+08:00 2019

交易编号:集资竞20190006

温馨提示: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

交易须知: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农村集体交易站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197510:00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农村集体交易站黄埔区双沙四社咸田2号铺租赁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农村集体交易站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双沙四社咸田2号铺

(二)资产类型:店铺

(三)占地面积:约42平方米;建筑面积:88平方米;

(四)项目经营用途: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黄埔区红山街双沙四社咸田2号铺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租赁年限:3(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日期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九)免租期:

(十)交易底价:3000/宗·月(不含税)

(十一)交易保证金:27000(贰万柒仟元整)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价的3个月租金

(十三)递增情况:每一年递增一次,从第二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3%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公开竞价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黄埔区黄埔东路1541号双沙社区副楼二楼(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农村集体交易站);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现状

(十九)其他说明:

1.本项目原租赁合同2018年930日已到期。原租户承诺:如不能在重新竞投中成功竞得本项目,将在交易公示结束后30天内将场地的建(构)筑物及不动设施交还给经济社,可搬迁设施由原租户自行清理,合同期满至交易公示结束后30天内的租金按原租金标准缴交

2.竞得者不得引入或申办“散乱污”企业。“散乱污”企业指的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以及环保、国土规划、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监管、消防等手续不全、污染环境的企业、工场作坊等生产经营场所。上述场所涉及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制革、印染、洗水、五金、冶炼、电镀、酿造、水泥、汽修、餐饮、畜禽养殖、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家具制造、仓储、废旧资源回收加工等。否则一经发现,合同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商铺的土地本合同终止,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收取的多余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回承租方合同双方不作违约处理,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1个月内搬迁完毕,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经营性损失以及承租方聘请的员工工资和遣散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再补偿承租方任何费用,因征收征用产生的所有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详见合同样本第九条款);

4.出租方需将整幅地块统一规划升级改造、出租方自征、或出租方经政府批复进行“城中村”改造、经股东代表或股东大会同意将整幅地块统一规划升级改造、开发建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1个月内搬迁撤离完毕,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出租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承租方承租方将租赁物交回出租方合同双方不作违约处理,因承租方搬迁撤离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用、经营性损失以及承租方聘请的员工工资和遣散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再补偿承租方任何费用(详见合同样本第十条款第(三)小条款)

5.如需对物业进行升级、改建、改造,必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196252019629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13710800288、13719292088,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项目权属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 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625日至201973,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每逢周五下午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541号双沙社区主楼三楼公司财务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文件(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3.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4.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5.其他资料:

1)以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投资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的,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本项目不设优先承租权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号:01891269000000462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沙支行(或黄埔支行)

2.注意事项:(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集资竞20190006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农村集体交易站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541号双沙社区主楼三楼公司财务办公室

联系人:岑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82399384 网址:3z.hp.gov.cn

十、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82391281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双沙农村集体交易站

2019624


【点击下载】报名表

承诺书

交易文件

四至图

身份证明书

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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