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基础桩超前钻探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58.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基础桩超前钻探
二、项目预算:采购预算585600元,上限单价为80元/米。
(注:投标单价不得高于上限单价,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价*实际钻孔深度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三、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项目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位于长沙市滨河南路北侧,望龙路西侧。检测范围为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项目1-6#东高层住宅、7#栋独立商业、8#栋配电房、垃圾站及地下室范围的旋挖工程桩。
1.2 工作目的和任务要求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查明旋挖桩桩预计桩端以下3d(d为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临空面、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以指导施工,确保桩端座落在完整稳定的持力层之上。
1.3 工作布置
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结合本项目的特性及桩基布置图,本项目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T43/T512-2020)相关规程。本项目暂定总桩数1159根,超前钻总进尺数量为7320米。
二、相关标准: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查明旋挖桩桩预计桩端以下3d(d为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临空面、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以指导施工,确保桩端座落在完整稳定的持力层之上。
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结合本项目的特性及桩基布置图,本项目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T43/T512-2020)相关规程。本项目暂定桩数1159根,超前钻总进尺数量为7320米。
三、技术规格:
1、项目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位于长沙市滨河南路北侧,望龙路西侧。检测范围为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项目1-6#东高层住宅、7#栋独立商业、8#栋配电房、垃圾站及地下室范围的旋挖工程桩。
1.2 工作目的和任务要求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查明旋挖桩桩预计桩端以下3d(d为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临空面、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以指导施工,确保桩端座落在完整稳定的持力层之上。
1.3 工作布置
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结合本项目的特性及桩基布置图,本项目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T43/T512-2020)相关规程。本项目暂定总桩数1159根,超前钻总进尺数量为7320米。
2、服务要求
1)服从采购人对钻探项目的统筹安排,服从采购人现场技术员的正确管理;
2)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等进行钻探,自检及互检,保证钻探质量符合要求;
3)钻探(包括施工、取样、照相、测试、测量、记录)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再次验收合格,返工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不得对钻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成交人自行配置各种设备、工具等;
6)在履行过程中发现地质问题及时向采购人现场管理员进行沟通;
7)成交人须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3、钻探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①钻探须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执行,钻探须采用取芯钻。
②钻孔孔位测量,应采用全站仪、GPS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放、测孔位,座标、高程采用采购人认可的座标、高程系统。
③钻孔孔径应依据钻探目的和用途确定,取样、原位测试、水文试验、物探测试孔等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测试、试验的要求。
④准确记录钻探进尺、不同岩性的分层深度、厚度和采样位置。厚度大于0.5m的地质层应分层描述,厚度小于0.5m的地质层应有说明(尤其是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层等)。岩土的描述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版)要求进行。钻进深度、岩土分层界面深度、地下水位测量允许误差为±50mm。
⑤准确量测每个钻孔的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⑥岩芯采取率:基岩全、强风化带及破碎带不低于65%,基岩中等风化、微风化带不低于80%。
⑦岩芯应逐孔、逐箱编码拍照,每箱岩芯应拍摄1张,标注(勘察名称、孔号、箱号、深度等)应清晰,岩芯照片应按统一格式整理组装成册。
⑧钻探岩芯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按要求保留代表性的岩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位于长沙市滨河南路北侧,望龙路西侧。检测范围为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项目1-6#东高层住宅、7#栋独立商业、8#栋配电房、垃圾站及地下室范围的旋挖工程桩。
工期要求:检测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场进行勘察,勘察完成15日内提交超前钻报告,应及时提供超前钻的中间报告,确保勘察进度满足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进度要求。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1)服从采购人对钻探项目的统筹安排,服从采购人现场技术员的正确管理;
2)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等进行钻探,自检及互检,保证钻探质量符合要求;
3)钻探(包括施工、取样、照相、测试、测量、记录)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再次验收合格,返工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不得对钻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成交人自行配置各种设备、工具等;
6)在履行过程中发现地质问题及时向采购人现场管理员进行沟通;
7)成交人须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2、钻探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①钻探须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执行,钻探须采用取芯钻。
②钻孔孔位测量,应采用全站仪、GPS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放、测孔位,座标、高程采用采购人认可的座标、高程系统。
③钻孔孔径应依据钻探目的和用途确定,取样、原位测试、水文试验、物探测试孔等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测试、试验的要求。
④准确记录钻探进尺、不同岩性的分层深度、厚度和采样位置。厚度大于0.5m的地质层应分层描述,厚度小于0.5m的地质层应有说明(尤其是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层等)。岩土的描述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版)要求进行。钻进深度、岩土分层界面深度、地下水位测量允许误差为±50mm。
⑤准确量测每个钻孔的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⑥岩芯采取率:基岩全、强风化带及破碎带不低于65%,基岩中等风化、微风化带不低于80%。
⑦岩芯应逐孔、逐箱编码拍照,每箱岩芯应拍摄1张,标注(勘察名称、孔号、箱号、深度等)应清晰,岩芯照片应按统一格式整理组装成册。
⑧钻探岩芯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按要求保留代表性的岩芯。
3、质量要求
4.1、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实地钻孔位置及孔口标高进行相应的钻探施工。
4.2、成交人在钻探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有相关负责人在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质量负终身责任。
4.3、每个钻孔必须有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孔深及相关工作标准、范围应达到规范及勘察任务书(或勘察纲要)要求。
4.4、成交人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存好各钻孔的野外原始记录及有关的原位测试、取样等原始资料,完成时一并交与采购人。
4.5、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现场监督,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安排,对未达到施工质量的钻孔(包括各种记录、资料等),采购人现场人员有权要求成交人返工。
4.6、成交人未按时完成钻探任务或因钻探质量不合格,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全额赔偿,直接在合同费用中扣除。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安全法规,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
5.2成交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施工措施,并交采购人备案。
5.3成交人所有安全(包括钻探设备及施工人员的交通、运输、用水、用电、住宿、餐饮、设备看守及现场钻探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要求成交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5.4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5.5成交人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造成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结算申请。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工期要求:检测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场进行勘察,勘察完成15日内提交超前钻报告,应及时提供超前钻的中间报告,确保勘察进度满足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进度要求。
2、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长沙芙蓉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
1.2付款方式:根据成交单价*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成交人提交所有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60%;项目地下室整体验收完成且按采购人相关程序办理结算后,采购人将余款无息付予成交人。
1.3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总价控制方式实施,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包括成交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合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人员服务费,税金、缺陷责任期服务费,检测设施、设备折旧与服务费,试验费,成果资料费,服务风险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 成交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基础桩超前钻探
二、项目预算:采购预算585600元,上限单价为80元/米。
(注:投标单价不得高于上限单价,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价*实际钻孔深度据实结算,且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三、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项目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位于长沙市滨河南路北侧,望龙路西侧。检测范围为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项目1-6#东高层住宅、7#栋独立商业、8#栋配电房、垃圾站及地下室范围的旋挖工程桩。
1.2 工作目的和任务要求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查明旋挖桩桩预计桩端以下3d(d为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临空面、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以指导施工,确保桩端座落在完整稳定的持力层之上。
1.3 工作布置
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结合本项目的特性及桩基布置图,本项目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T43/T512-2020)相关规程。本项目暂定总桩数1159根,超前钻总进尺数量为7320米。
二、相关标准: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查明旋挖桩桩预计桩端以下3d(d为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临空面、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以指导施工,确保桩端座落在完整稳定的持力层之上。
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结合本项目的特性及桩基布置图,本项目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T43/T512-2020)相关规程。本项目暂定桩数1159根,超前钻总进尺数量为7320米。
三、技术规格:
1、项目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位于长沙市滨河南路北侧,望龙路西侧。检测范围为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项目1-6#东高层住宅、7#栋独立商业、8#栋配电房、垃圾站及地下室范围的旋挖工程桩。
1.2 工作目的和任务要求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查明旋挖桩桩预计桩端以下3d(d为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临空面、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以指导施工,确保桩端座落在完整稳定的持力层之上。
1.3 工作布置
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结合本项目的特性及桩基布置图,本项目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T43/T512-2020)相关规程。本项目暂定总桩数1159根,超前钻总进尺数量为7320米。
2、服务要求
1)服从采购人对钻探项目的统筹安排,服从采购人现场技术员的正确管理;
2)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等进行钻探,自检及互检,保证钻探质量符合要求;
3)钻探(包括施工、取样、照相、测试、测量、记录)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再次验收合格,返工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不得对钻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成交人自行配置各种设备、工具等;
6)在履行过程中发现地质问题及时向采购人现场管理员进行沟通;
7)成交人须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3、钻探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①钻探须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执行,钻探须采用取芯钻。
②钻孔孔位测量,应采用全站仪、GPS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放、测孔位,座标、高程采用采购人认可的座标、高程系统。
③钻孔孔径应依据钻探目的和用途确定,取样、原位测试、水文试验、物探测试孔等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测试、试验的要求。
④准确记录钻探进尺、不同岩性的分层深度、厚度和采样位置。厚度大于0.5m的地质层应分层描述,厚度小于0.5m的地质层应有说明(尤其是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层等)。岩土的描述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版)要求进行。钻进深度、岩土分层界面深度、地下水位测量允许误差为±50mm。
⑤准确量测每个钻孔的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⑥岩芯采取率:基岩全、强风化带及破碎带不低于65%,基岩中等风化、微风化带不低于80%。
⑦岩芯应逐孔、逐箱编码拍照,每箱岩芯应拍摄1张,标注(勘察名称、孔号、箱号、深度等)应清晰,岩芯照片应按统一格式整理组装成册。
⑧钻探岩芯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按要求保留代表性的岩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位于长沙市滨河南路北侧,望龙路西侧。检测范围为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西地块)项目1-6#东高层住宅、7#栋独立商业、8#栋配电房、垃圾站及地下室范围的旋挖工程桩。
工期要求:检测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场进行勘察,勘察完成15日内提交超前钻报告,应及时提供超前钻的中间报告,确保勘察进度满足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进度要求。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1)服从采购人对钻探项目的统筹安排,服从采购人现场技术员的正确管理;
2)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等进行钻探,自检及互检,保证钻探质量符合要求;
3)钻探(包括施工、取样、照相、测试、测量、记录)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再次验收合格,返工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不得对钻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成交人自行配置各种设备、工具等;
6)在履行过程中发现地质问题及时向采购人现场管理员进行沟通;
7)成交人须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2、钻探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①钻探须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执行,钻探须采用取芯钻。
②钻孔孔位测量,应采用全站仪、GPS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放、测孔位,座标、高程采用采购人认可的座标、高程系统。
③钻孔孔径应依据钻探目的和用途确定,取样、原位测试、水文试验、物探测试孔等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测试、试验的要求。
④准确记录钻探进尺、不同岩性的分层深度、厚度和采样位置。厚度大于0.5m的地质层应分层描述,厚度小于0.5m的地质层应有说明(尤其是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层等)。岩土的描述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版)要求进行。钻进深度、岩土分层界面深度、地下水位测量允许误差为±50mm。
⑤准确量测每个钻孔的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⑥岩芯采取率:基岩全、强风化带及破碎带不低于65%,基岩中等风化、微风化带不低于80%。
⑦岩芯应逐孔、逐箱编码拍照,每箱岩芯应拍摄1张,标注(勘察名称、孔号、箱号、深度等)应清晰,岩芯照片应按统一格式整理组装成册。
⑧钻探岩芯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按要求保留代表性的岩芯。
3、质量要求
4.1、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实地钻孔位置及孔口标高进行相应的钻探施工。
4.2、成交人在钻探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有相关负责人在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质量负终身责任。
4.3、每个钻孔必须有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孔深及相关工作标准、范围应达到规范及勘察任务书(或勘察纲要)要求。
4.4、成交人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存好各钻孔的野外原始记录及有关的原位测试、取样等原始资料,完成时一并交与采购人。
4.5、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现场监督,听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安排,对未达到施工质量的钻孔(包括各种记录、资料等),采购人现场人员有权要求成交人返工。
4.6、成交人未按时完成钻探任务或因钻探质量不合格,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全额赔偿,直接在合同费用中扣除。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安全法规,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
5.2成交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施工措施,并交采购人备案。
5.3成交人所有安全(包括钻探设备及施工人员的交通、运输、用水、用电、住宿、餐饮、设备看守及现场钻探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要求成交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5.4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5.5成交人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造成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结算申请。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工期要求:检测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场进行勘察,勘察完成15日内提交超前钻报告,应及时提供超前钻的中间报告,确保勘察进度满足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进度要求。
2、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长沙芙蓉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
1.2付款方式:根据成交单价*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成交人提交所有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60%;项目地下室整体验收完成且按采购人相关程序办理结算后,采购人将余款无息付予成交人。
1.3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总价控制方式实施,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包括成交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合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人员服务费,税金、缺陷责任期服务费,检测设施、设备折旧与服务费,试验费,成果资料费,服务风险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 成交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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