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居家照料服务上门助餐助洁上门助浴助行助医服务定期探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探视援助服务上门探视生活照料服务卫生清理服务上门做饭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协助进餐家务整理居室打扫衣物洗涤被褥拆套上门理发上门洗脚修剪指甲代办服务助急服务安装维修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陪同就诊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精神慰藉精神支持心里疏导服务读书读报陪同聊天进口产品监理国家规定检测集成调试工作餐相关福利设备外发包材料残疾人就业养老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护理培训组织架构服务流程调度机制人员培训奖惩体系发展规划民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方案质量保障应急响应预案应急情况处理预案老人紧急救援平台故障公共危机处理培训方案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
金额
191.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
预算金额192万元
招标公司长葛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侯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8539042820
中标公司招商银行许昌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中标联系人-13839001972
中标公司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中标联系人-13253490679
中标公司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中标联系人-13137407575
中标公司州州大象通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中标联系人-0374-3338596
中标公司郑州大象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1.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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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2-10-10 | ||||||||||||||||||||||||||||||
2、采购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06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该项目主要为全市分散特困人员对象,提供上门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以及定期探视等服务。交付(服务、完工)时间:2022年-2023年项目(合同期一年)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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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陈蓬(组长)、侯晓敏(业主代表)、冯晓丽、张秋霞、马红莲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进计价法计算,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 ||||||||||||||||||||||||||||||
收费金额:22,358.4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监督单位:长葛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6189720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1号楼财政局308室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联系电话: 0374-6189379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长葛市民政局 | ||||||||||||||||||||||||||||||
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 | ||||||||||||||||||||||||||||||
联系人:侯女士 | ||||||||||||||||||||||||||||||
联系方式:1883996655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 | ||||||||||||||||||||||||||||||
联系人:周女士 | ||||||||||||||||||||||||||||||
联系方式:185390428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 ||||||||||||||||||||||||||||||
联系方式:18539042820 |
- 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
- 标的.doc标的.doc
采购编号: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采购文件(不见面开标)家照料服务项目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
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
居家照料服务项目
(不见面开标)
采购文件
皖A0
采购编号:长招采公字L2022】025号
采购人:长墓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人:长葛市民政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二、招标文件说明一、概念释义第四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六、定标和授予合同五、开标和评标
1.1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一、项目基本情况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长葛市民政局的委托,就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长葛市民政局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投标邀请
1.7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采购人指定。1.6交付(服务、完工)时间:采购2022年-2023年项目(合同期一年)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20000.00元。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1.3项目内容:该项目主要为全市分散特困人员对象,提供上门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以及定期探视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1.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5.2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七、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2、开标时间前,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女士联系电话:18839966556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采购人:长葛市民政局项目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1号楼财政局308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4-6189720监督单位:长葛市财政局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539042820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温馨提示: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特别提示:联系电话:6189379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5.2《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5.1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4.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6.2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6.评标依据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服务清单符合条件的分散特困对象每月可享受20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照料服务补贴。二、购买标准本市辖区内的分散特困对象,总体人数约800人,具体名单由长葛市民政局提供。一、服务对象第二章服务要求
长葛市政府购买分散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 | |||||
一、基础服务(必选服务) | |||||
类别 | 项目 | 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 服务价格 | 所属行业 | |
探视援助服务 | 紧急援助 | 1.建立紧急援助专业服务队伍,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24小时即时应答,为服务对象提供紧急救援服务。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服务人员接到紧急救援讯息后,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赶赴现场并接通120/110/119等部门,对服务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3.对于服务对象突发紧急情况,城市社区应按规定要求15分钟内上门查看,农村社区要求30分钟内上门查看。 | 10元/月 | 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 | |
探视援助服务 | 上门探视 | 1.每月不少于2次电话、视频问安服务,每月提供不少于2次的上门探视,进行心理关爱、节日问候、生日电话祝福、天气提醒,了解对象的服务需求。 2.根据探访对象的实际情况,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居住环境等方面进行询问、提醒,并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局相关股室。 | 10元/月 | 10元/月 | |
二、可选服务(服务对象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 |||||
类别 | 项 目 | 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 服务价格 | 所属行业 |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服务 | 上门做饭 | 1.食材自备或根据服务对象要求代买食材,制作饭菜; | 4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服务 | 上门做饭 | 2.制作饭菜做到干净、卫生、营养搭配; | 4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服务 | 上门做饭 | 3.饭后做好厨房卫生和餐具清洁。 | 4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服务 | 协助进餐 | 1.主要指为失能、半失能服务对象配餐及喂饭; | 4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服务 | 协助进餐 | 2.饭菜应注意营养,合理配餐。 | 4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浴服务 | 上门助浴 | 1.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两名以上服务人员在场,保障对象安全; | 6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浴服务 | 上门助浴 | 2.根据气候状况和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环境温度应调节到25℃至30℃之间; | 6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浴服务 | 上门助浴 | 3.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对象身体情况,如遇身体不适,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监护人。 | 6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家务整理 | 1.开窗通风,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家务整理 | 2.按需晾晒(棉被,厚毛毯等)、更换床上四件套;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家务整理 | 3.按生活习惯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居室打扫 | 1.由内而外打扫居室卫生,拖洗地面至清洁无污,并通风保持地面干燥,防止滑倒;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居室打扫 | 2.处理垃圾不扬尘,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居室打扫 | 3.保持居室整洁美观、目测无灰尘、空气清新无异味;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居室打扫 | 4.保洁用品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及卫生;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居室打扫 | 5.打扫过程中,如遇钱财等贵重物品,应提醒妥善保管。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衣物洗涤 | 1.衣物应分类进行洗涤,并做到洗净、晾晒;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衣物洗涤 | 2.洗涤前需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及是否遗留贵重物品并告知本人或家属;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衣物洗涤 | 3.贵重衣物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 | 30元/小时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卫生清理服务 | 被褥拆套 | 按服务对象要求对被褥进行更换被面,缝补服务。 | 50元/套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服务 | 上门理发 | 1.简单理发,修面、挖耳注意安全,做到容貌整洁; | 2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服务 | 上门理发 | 2.理发人员应受过培训上岗。 | 2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服务 | 上门洗脚 | 1.根据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水温、清洁方法和舒适体位; | 2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服务 | 上门洗脚 | 2.保证足部清洁、无异味。 | 2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服务 | 修剪指甲 | 1.根据要求为对象修剪手、足指甲; | 1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洁服务 | 修剪指甲 | 2.保持指(趾)甲整洁。 | 10元/次 | 社会看护与帮助 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 | 代办服务 | 1.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日常生活事务,及时办理; | 25元/次 | 10元/次 | |
生活照料服务 | 代办服务 | 2.代办前后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并妥善保管好。 | 25元/次 | 25元/次 | |
助急服务 | 安装维修服务 | 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应按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 50元/小时(指工时费,不包括材料费) | 25元/次 | |
助医服务 | 陪同就诊 | 1.陪同就诊的情形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 | 30元/小时 | 50元/小时(指工时费,不包括材料费) | |
助医服务 | 陪同就诊 | 2.注意途中安全; | 30元/小时 | 30元/小时 | |
助医服务 | 陪同就诊 | 3.就医后及时向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 30元/小时 | 30元/小时 | |
精神慰藉 | 精神支持和心里疏导服务 | 1.根据爱好和精神文化需求读书、读报,陪同聊天; | 25元/小时 | 30元/小时 | |
精神慰藉 | 精神支持和心里疏导服务 | 2.观察情绪变化,掌握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心理状态。 | 25元/小时 | 25元/小时 | |
精神慰藉 | 精神支持和心里疏导服务 | 3.随时关注情绪变化,掌握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尊重并保护隐私。 | 25元/小时 | 25元/小时 |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包价,包含采购、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进行支付有关款项。六、其他中标人应具备采用租用或其他方式建设专门服务及管理场地,配备与服务开展所需要的办公设备、服务热线、信息化平台以及其他与服务开展所需的各类设备或工具。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质量保障和紧急情况应急机制,及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有效处理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投诉,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积极配合民政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服务评估机构完成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评价。五、服务及监管要求合同生效预付合同金额40%,民政局和中标服务机构之间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先抵扣预付款,剩余部分按实际服务金额按季度结算。费用结算比例以民政局或委托第三方的服务质量调查报告作为依据。结算办法如下:评定为“优”支付100%,评定为“良”支付90%,评定为“中”支付80%,评定为“差”的民政局权责令服务机构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合格,民政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四、支付方式
第四章供应商须知采购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92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 |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长葛市民政局联系人:侯女士联系方式:18839966556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 | |
3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539042820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6号楼(亚新投资大厦) | |
4 | ★投标人资格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注: 1、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5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 | |
6 | ★预算金额 | 招标控制价:192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 |
7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8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
9 | 进口产品参与 | 不允许 □允许 | |
10 | ★投标有效期 | 6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 |
11 | 中标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
12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13 |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交易中心现场) | |
1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承诺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3.4格式填写) | |
15 | 公告发布 | 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16 |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17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 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 |
19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电子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
20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采购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2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
22 | 履约担保 | 无要求 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22】5号)文的要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23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差额累进计价法计算,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 |
24 | 中标人资格核验 |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由《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 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1~2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 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 (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
25 | 电子化采购模式 | 是。投标人投标时须成功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不再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 |
26 | 中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公司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18539042820;邮箱:291180687@qq.com。 | |
27 | 特别提示 |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
28 |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20%(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3%-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4—6%)的扣除(工程项目1%-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9、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
29 | 节能环保要求 | 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 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须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定义1.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适用范围一、概念释义
2.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2.5“甲方”系指采购人。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公司和采购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2.9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8.2如投标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2.8.1采购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响应。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6.1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6“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5除单一来源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费用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4.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4.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其他7.2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收取标准: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信息发布
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采购文件构成二、采购文件说明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1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9.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采购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1.2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11.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4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招标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报价12.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4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6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13.5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13.4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3.3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投标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13.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3.1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4.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承诺函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供应商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14.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比采购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有效期13.8最低报价不能做为成交的保证。13.7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5.4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3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15.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5.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构成14.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7.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3.4格式填写)。16.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16.1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以A4幅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字样。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15.5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19.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19.投标截止时间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2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18.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采购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21.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2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20.迟交的投标文件1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23.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120分钟。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2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23.开标五、开标和评标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1.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1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资格审查23.5采购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23.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23.3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3)社会影响较大。(2)技术复杂;(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5.1.2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5.1.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5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5.1.4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5.1.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6.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1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6.符合性审查25.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5.1.7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5.1.6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小组长。
2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27.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投标文件的澄清26.3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9.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9.投标无效情形(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27.2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6)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29.2.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29.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29.2.3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9.2.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上传;29.2.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9.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要求,参与同一个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9.2.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9.2.6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0.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0.相同品牌投标人的认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2.2价格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b.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a.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32.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4.评审意见无效情形3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3.推荐中标候选人32.3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见(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须知》26条规定的情形除外;(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3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5.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5.保密(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3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7.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在公告中标结果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7.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36.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6.确定中标人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联系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质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38.1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8.质疑提出与答复37.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40.履约担保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9.签订合同(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41.2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41.1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22】5号)文的要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163号许继花园联系人及电话:赵勇0374-7313569、731350218937459920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联系人及电话:陈阳13137407575方金龙15836539901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许昌分行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系人:李东磊0374-292816818569936868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14号联系人:宋纪刚0374-2369912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徐亚爽15038297574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13839001972武松涛18839902679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AB座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0374-53760581883998305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联系人:韩晨13253490679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设路1488号联系人及电话:白炜13938772680刘晓飞0374-3338596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http://xuchang.hngp.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5&channelCode=H71100141.3“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5、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3%-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评审(三)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组成(需出具由采购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明确授权事项的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不得做为业主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在资格性审查期间,所有供应商应当回避。(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一)开标结束后,在开标室进行。一、资格审查
序号 | 资格审查因素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函 | 参考采购文件第八章3.1格式填写 |
2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填写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最高限价,则超出预算 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4 | 投标承诺函 | 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3.4格式填写。 |
5 | 联合体协议 |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
6 |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提供)注: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8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工程项目须提供承诺函,货物和服务项目不提供承诺函) |
9 | 中小企业 | 如果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实质性要求。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一)评标方法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价格分计算(1)价格分计算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信息产品要求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5)投标无效情形
b.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上传;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要求,参与同一个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h.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g.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f.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d.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其中:价格分计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调整部分)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不需提供原件,均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分值:30分商务部分:34分技术部分:36分评审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34分)供应商综合实力(34)分1.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应提供法定媒介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三者缺一项不得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不提供者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3.供应商所从事或运营的养老服务或产品被列为行政主管部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或智慧健康养老的得5分。(提供网站公示网页、公示文件,否则不得分)4.供应商是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网站公示网页、公示文件,否则不得分)。5.本项目拟派人员中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相关护理培训专业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技术部分(36分)实施方案(6分)供应商应根据选择的服务内容编制对应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完整合理、结构严谨、科学精准,并满足采购项目各项需求,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服务流程、调度机制、人员培训、奖惩体系以及发展规划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培训方案(6分)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具备科学合理和完善的民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方案②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有清晰明确的政策培训和调查评估办法内容。(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管理制度(6分)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培训制度等。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质量保障(6分)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对服务质量负责,确保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应急响应预案(6分)制定应急情况处理预案,包括对老人紧急救援、活动现场突发事件、设备故障、平台故障、个人事故、呼叫异常、投诉及媒体采访等公共危机处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6分)各供应商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每个方面分析到位并给出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分值:30分商务部分:34分技术部分:36分评审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34分)供应商综合实力(34)分1.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应提供法定媒介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三者缺一项不得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不提供者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3.供应商所从事或运营的养老服务或产品被列为行政主管部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或智慧健康养老的得5分。(提供网站公示网页、公示文件,否则不得分)4.供应商是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网站公示网页、公示文件,否则不得分)。5.本项目拟派人员中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相关护理培训专业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技术部分(36分)实施方案(6分)供应商应根据选择的服务内容编制对应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完整合理、结构严谨、科学精准,并满足采购项目各项需求,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服务流程、调度机制、人员培训、奖惩体系以及发展规划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培训方案(6分)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具备科学合理和完善的民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方案②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有清晰明确的政策培训和调查评估办法内容。(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管理制度(6分)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培训制度等。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质量保障(6分)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对服务质量负责,确保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应急响应预案(6分)制定应急情况处理预案,包括对老人紧急救援、活动现场突发事件、设备故障、平台故障、个人事故、呼叫异常、投诉及媒体采访等公共危机处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6分)各供应商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每个方面分析到位并给出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综合进行打分,描述详细完整、清晰完整得6分,仅进行简单描述得3分,缺项不得分)(6)评标标准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投标人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工程项目5%) | 评标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1-20%)(工程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报价×(1-5%))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工程项目5%)(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评标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1-20%)(工程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报价×(1-5%))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6%,(工程项目为2%)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1-6%)(工程项目=投标报价×(1-2%)) |
4 | 监狱企业 |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20%(工程项目5%)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20%(工程项目5%)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20%(工程项目5%)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20%(工程项目5%) |
1、中小企业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即: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评标标准中价格分值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但不作为合同签订价。合同签订价仍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d、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c、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制造商也必须为上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b、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表中第2项、第3项情形不适用。备注: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F、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9)评标委员会争议处理(8)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乙方:(中标人全称)甲方:(采购人全称)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2、合同标的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1合同条款;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交付条件:。4.2交付地点:;4.1交付时间:;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3、合同总金额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验收(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9、合同有效期□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8、履约担保(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等)。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知识产权(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3、不可抗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其他约定(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合同条款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住所:住所:甲方:乙方: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联系方法:联系方法: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如涉及本项目的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项目编号:二、报价一览表一、供应商应答索引表时间: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项 目 | 供应商应答(有/没有) | 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说明 |
1 |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 |||
2 | 报价一览表 | |||
3 | 投标函 | |||
4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 |||
5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6 | 投标承诺函 | |||
7 | 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
8 | 联合体协议 | |||
9 | 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 |||
10 | 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 | |||
11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12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13 |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 |||
14 | 售后服务方案 | |||
15 | 业绩情况表 | |||
16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情况 | |||
17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情况 | |||
18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情况 | |||
1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2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2 |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 |||
23 | 其它资料 |
日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公章)项目名称: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 | 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小写: | ||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采购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致:(采购人)3.1投标函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的,则我方承担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2.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日期: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特此证明。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3.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本人法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3.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名章)供应商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年月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致:采购人3.4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5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五、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四、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的;
3.7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工程项目提供;货物、服务类项目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投标人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日期:年月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3.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承诺函格式自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3.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4.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4.1投标分项报价表(服务类项目格式自拟)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4.1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4.2技术规格偏离表(货物类项目提供)投标人(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厂家 |
1 | ||||||||
2 | ||||||||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投标技术参数 | 偏离 | 说明 |
1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4业绩情况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4.3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序号 | 客户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项目编号: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节能产品情况(如有)(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4.5服务方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项目编号:4.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情况(如有)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投标人(公章):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期 | 认证机构 |
1 | ||||||
2 | ||||||
… |
项目编号:4.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情况(如有)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投标人(公章):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期 | 认证机构 |
1 | ||||||
2 | ||||||
…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投标人(公章):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期 | 认证机构 |
1 | ||||||
2 | ||||||
… |
特此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投标人全称)为监狱企业。4.10监狱企业证明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五、其他资料(若有)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日期:年月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2】025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关于分散特困人员购买居家照料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 备注 | |
郑州大象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大写:壹佰玖拾壹万玖仟佰元整小写:1919800.00 | 采购2022年-2023年项目(合同期一年) | 无 | |
交易平台投标专用 |
供应商名称:州州大象通息技术有限公司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刘
日期: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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