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监督办案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9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xw-2023-004
预算金额99.5万元
招标公司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18336628160
中标公司郑州豫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监督办案中心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XW-2023-004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监督办案中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豫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Y22栋1层
成交金额:9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监督办案中心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季德胜(组长)、刘禹彤、龚茜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与采购人商定,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釆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唐河县北京大道与广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1393775859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与汉冶路交叉口华鑫苑小区23号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8336628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336628160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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