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1908070046
预算金额90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天心区先锋小学长沙市天心区先锋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JZ-20190807004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先锋小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云智教软件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先锋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190807004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楼层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 16口千兆POE交换机16电口+2光口 2 7400
2 光模块 网络接口 光模块-SFP-GE-多模模块-(850nm,0.55km,LC) 4 3000
3 无线控制器 通信控制器 下一代千兆无线控制器,自带4个千兆电口,默认管理8个AP,集中转发最大支持72个AP,本地转发最大支持600个AP,支持在线用户数4K,支持身份认证、行为管理、行为审计、应用层流控、VPN、AP统一管理、有线无线一体化、集群管理、可视化网管、微信认证、营销推广、用户画像、客流分析,内置32G固态硬盘 1 17800
4 AP接入授权 多站询问单位 NAP接入授权 30 9000
5 室内AP 其他网络控制设备 室内智能11ac wave2无线接入点,支持MU-MIMO,内置智能天线,支持2.4G和5G同时工作,整机最大接入速率1167Mbps;千兆口上联、微信认证、APP缓存、数据探针、智能负载均衡、网关、VPN、QoS、胖瘦一体化;支持POE和本地供电 20 50000
6 布线改造、设备安装 教育用房施工 网络规划、光纤跳线、布线线材、配件及施工费,电子班牌、朗读亭安装材料及施工费 1 15000
7 智慧国学朗读亭 音视频播放设备 硬件组成: (详见附件) 软件功能: (详见附件) 朗读资源: (详见附件) 1 127000
8 智慧国学教学系统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国学备课与教学系统,其内容包括育灵童全套国学教材192课时的所有内容,即经典原文模块的诵读、跟读、有声译注,神奇汉字模块的字源讲解、笔画跟随,日积月累模块的动画故事呈现,诗歌赏析模块的诗歌动画诵读,每一课提供电子原文、博文多识、相关图片等。 1 36800
9 智能借还书柜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图书自动识别上下架,从而实现图书的自循环借还服务。柜体2340mm(宽)X1863mm(高)X360(深),216个单元格,单本书借还,主机ARM架构,安卓系统,双核处理器,1G内存,21.5寸触摸显示屏,带电控锁、监控、条码扫描窗、指纹识别模块及借还系统软件。 2 130000
 合计金额小写: 396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先锋小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6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湖南华云智教软件有限公司:80021455770801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所有硬件及配套软件免费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安装调试:本项目所需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由成交人负责;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应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水、电、现场人员配合等。

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货物的表面瑕疵,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与供货清单不符等问题,应责成乙方按照要求及时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并按合同约定付款。

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工作对接、协调和现场管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设计方案组织满足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项目施工,遵守技术规范,实现项目功能。

7.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果子园路16号 地址: 南二环一段55号叠彩峰苑B区2栋1806房
法定代理人: 黄金利 法定代理人: 李建华
委托代理人: 张进宇 委托代理人: 祁文
电话: 0731-82567515 电话: 0731-82197819
传真: 0731-825675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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