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香坊南北路04、道外区兴华种鸡场土地储备-配套规划路1、东方学院配套学府西一道街、东光机械厂-西巴安里街B道路工程、道外区四海路10号配套大有坊街道路绿化工程及绿地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香坊南北路04、道外区兴华种鸡场土地储备-配套规划路1、东方学院配套学府西一道街、东光机械厂-西巴安里街B道路工程、道外区四海路10号配套大有坊街道路绿化工程及绿地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2年度香坊南北路04、道外区兴华种鸡场土地储备-配套规划路1、东方学院配套学府西一道街、东光机械厂-西巴安里街B道路工程、道外区四海路10号配套大有坊街道路绿化工程及绿地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 采购方式:自采
1.4 采购预算:13.54万元
1.5 采购内容: 2022年度香坊南北路04、道外区兴华种鸡场土地储备-配套规划路1、东方学院配套学府西一道街、东光机械厂-西巴安里街B道路工程、道外区四海路10号配套大有坊街道路绿化工程及绿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成果文件)等相关工作。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
1.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服务质量:质量达到采购人认可,如质量未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为准),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3 潜在服务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时起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4 潜在服务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时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2.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提供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2.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的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评审文件均将被否决。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三、评审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26日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28日09时00分;
3.2 报名时间为从2022年07月26日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28日09时00分(注:报名时间以采购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3.3 获取方式:服务商将资格文件(2.1-2.6要求的彩色扫描件),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szjgfy@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商单位名称),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的服务商,报名无效)。服务商资格文件合格后,采购人将评审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回发至服务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评审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评审文件递交地点:服务商应在2022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以面交或邮寄的形式递交至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注:面交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接收时间为准,邮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100939957;
4.2 评审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9日16时00分,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100939957 邮箱:hszjgfy@163.com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出。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