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总金额为:95万
单价优惠率为:14%
1、建立联络机制。乙方必须制定工作对接联络方案,实施总联络人总负责制,负责任务接收,分派,过程联络协调,报告发送,报账等事项;列明采样、分析、质控负责人,便于采购人进行业务沟通。
2、规范工作流程。乙方应尽快熟悉芙蓉区相关监测对象信息和情况,参照排污许可等资料,结合需求表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必要时协助被检单位进一步规范采样点设置及标识标牌,实现精准服务。
3、提升响应效率。乙方在接到业主任务指令后应在1小时内达指定地点(限芙蓉区范围);采样后,在技术规范规定的分析时间后的24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4、强化质量管理。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按照“一报一档”的原则管理项目全过程档案记录,采购人适时组织抽查核验。乙方在检测工作中如果出现以下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满足监测任务,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2)出现因采样分析、质量控制等不规范,导致监测报告证据被推翻的;
(3)在上级抽查检查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通报的;
(4)发现存在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其他严重质量问题。
本项目按简易程序验收,提交检测报告后支付相应工作内容的款项。
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
2、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于《检测报告》完成之日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检测报告》。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检测服务,接收样品后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出具检测报告。
2、采用谨慎的态度和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
3、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同意。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并具有相应国家计量认证资格。
5、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
1、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按实结算的模式,年总结算金额不超过950000.00元,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由于环境监测工作技术性很强,涉及的各类污染因子上千项,在实际工作中如需要对本项目未列明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所产生的费用严格参照《湖南公共卫生环境检测行业协会从业行为规范和指导性收费标准》和投标人所报优惠率按实结算,如该标准中未列明,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如上述两个文件均无指导价格,成交人提供两份涉及该指标的投标文件或合同,取平均值确定价格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