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二期配套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二期)专债,招标人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89237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二期配套工程,造价为89237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小型工程;临时建造师已取消,参照闽建筑[2019]22号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237元(其中暂列金额3505.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
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④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⑤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5月 27 日08时00分至05月31日09时00分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8.00%(含8%)~12.00%(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7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6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小微企业孵化区办公室五层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
电话:18250591213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东大路1号东城雅苑2幢203号商场B区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06056582 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 系 电 话:0598-8719021
交易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