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培训能力建设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2024-JYAKEA-W303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某信号转发器 |
定制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北京市海淀区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20.00万元;
3.最高限价:20.0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军队单位除外) 。
(六)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证书;
8.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截图和承诺书。
9.供应商承诺声明
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10.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2.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2021-2023)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9 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9 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 8 月 9 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10-66308035
移动电话:16619968107、1891163870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10-66308054
移动电话:1308808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