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3-JHQWQD-F1006)(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qwqd-f1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世忠010-838161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配送
二、项目编号:2023-JHQWQD-F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食堂副食品配送
我部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提供定点供应服务,供应以下副食品:蔬菜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干货调味品类、蛋类等食品(进口食品除外),凡市场可采购到的商品,须满足我部需求供应
北京昌平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1年
 
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投标文件所投包内所有项目及不可预见等需要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当日平均价为基准价,按优惠率报价,向下浮动不得超过5%(高于基准价报价无效),1个百分点为最小浮动提报单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合同期内均执行该报价标准。例如,下浮3个百分点则报价表述为“97%”,下浮4个百分点则报价表述为“96%”。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约500万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最高限价:无;
4.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支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冷冻冷藏食品);2.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3.在北京市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和冷库(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6层606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第一会议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第一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
联系人:吴世忠
联系电话:010-83816115、13269962580
电子邮件:359694777@qq.com
十、其他
投标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采购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