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公告 | GXTC-C-2051134 | ||
2020-11-03 | 2020-11-08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以下简称“服务”)的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出资格预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编号:GXTC-C-2051134
二、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兖矿新疆能化公司拥有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拟依托四号露天矿煤炭资源,采用兖矿自主知识产权的3000吨/日OMB新型粉煤气化工艺、大连化物所或UOP公司MTO工艺等技术,在坑口建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220万吨/年甲醇(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回收装置等)、80万吨烯烃(MTO装置、烯烃分离、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另外配套建设动力站、全厂给排水工程(含水消防系统)、污水处理、回用水装置、蒸发结晶、全厂供配电、全厂电信、全厂外管、中间产品罐区(含在装置中)、火炬系统、地下管网、空压站、换热站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主产品聚乙烯39.86万吨,聚丙烯42.74万吨,副产品硫磺2.21万吨,丙烷2.53万吨,混合C4、C5+等液体产品3.28万吨。服务范围包括从确定环评报告书的编制、评审、评估、备案到取得国家生态环境部同意该项目建设的环评批复等全过程服务。投标方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环评所需环境监测、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及公示、资料上报及修改、协调上会等全部服务工作,该过程发生的包括监测费、专家费、评审费(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报价为包干价,即招标方不再额外支付投标方任何费用。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进度与资料交付: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投标方抵达招标方现场完成初勘及调研,搜集本项目相关资料,并进行一次公示。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内完成数据监测、环评报告书编制,进行二次公示,且保证报告编制质量符合上会评审条件。
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8个月内通过集团公司、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上报国家生态环境部。
4.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8个月内取得国家生态环境部同意项目建设的环评批复。
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无需生态环境部批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8个月内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
5.资料交付日期:除批复意见外,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纸版资料15套(最终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资料1套。
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服务期限可以延误,顺延时间双方协商。
地点: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矿区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1)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和注册的公司,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开展工作,具有独立法人。
(2)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按规范编制相关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成功业绩,并取得了生态环境部(或原环境保护部)或地方生态环境厅(或原环境保护厅)(无需环境保护部批复)同意建设环评批复。申请人应熟悉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有效对接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缩短办理时间。
(4)申请人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5)申请人没有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5.1 合格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潜在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即视为资格预审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人必须是申请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资格预审会前与资格评审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3日09:00至2020年11月8日16:00
6.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文件不再收取费用)
6.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汇至我方标书费账户(开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账号:107076680534)。此帐户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项目编号:GXTC-C-2051134。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CA办理地点: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联系方式:0537-5937002、5933806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与上传
7.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八、递交时间及地点及资格审查方式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资格审查地点: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8.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申请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对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8.4资格审查期间申请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ykjtzb.com)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同时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文贵
联系电话:0991-3336020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 系 人:罗昱晨、向黎、周梦娇
电 话:18199105799(向)、18195911775(罗)、19915084167(莫)
电子邮箱:gxxj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