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都大道(宏运大道至董村路段)建设工程 防洪影响补偿措施施工LDDD-FHSG标段 招标公告
E2021020251002634496338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b.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2)项目总工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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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9.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9.3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 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67。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