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宁县“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天井水库、龙船岩水库、凉风水库)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发改固〔2023〕246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天井水库、龙船岩水库、凉风水库)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宁县“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固〔2023〕2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3〕2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宁县 2.1.2建设规模:对龙船岩、天井、凉风3座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附属工程除险加固 2.1.3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长宁县“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天井水库、龙船岩水库、凉风水库)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4 00:00 至 2024-02-29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15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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