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就新区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区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采购编号:洛采单一-2019-69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10.5776万元。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为新区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共1个标段。
服务期:1年。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五、拟成交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洛阳市新天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78号8幢901东侧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满足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八、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人无需支付。
九、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06月19日08:30—2019年06月21日18:3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方式:
10.1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支付标书费。(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10.2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代理机构应向供应商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单一来源时间:2019年06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开标五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太原路396号住房公积金大厦
联系人:俞主任
电 话:0379-64815318
十四、采购代理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室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5637983320
邮 箱:3134177743@qq.com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