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316
预算金额15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南昶水利科技有限公司159.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湖南省邵阳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南昶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塘渡口水文站水文测验项目建设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316   
 
(3) 项目内容: 免维护全自动缆道ADCP智能测流系统、缆道设备、铅鱼自动停放平台系统、铅鱼阳光房(幕墙玻璃)、会商系统迁移改造、迁引式雷达波在线测流设备、全自动蒸发测量系统及配套的建安工程等。
 
(4) 项目负责人: 居荣茂  。
 
二、合同金额及质保期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壹佰伍拾玖万捌仟玖佰柒拾叁(大写)
 
人民币: 1598973.00元(小写)
 
质保期:质保期 1 年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2024 年 1 月 5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3 月 4 日。总日历天数: 60 天。
 
 
地点: 邵阳县塘渡口水文站 
 
 
四、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3、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款项(扣留合同总金额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4、供应商每次申请支付需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
五、质量
1、产品的质量符合《塘渡口水文站水文测验项目建设》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要求。
2、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组织采购。
3、乙方采购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质量规定,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责成乙方更换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工程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隐蔽工程需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经甲方认可后方进行下道工序。
六、包装
按照产品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
 
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产品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七、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由乙方自定。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标准
1、所用产品(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定。
2、建设方案、产品或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功能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系统各项功能均能正常运行。
九、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内容: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免费无条件的将设备使用技术及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甲方,负责组织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工作,将甲方人员培训好,保证甲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设备。并负责后期的技术指导及系统升级服务。
2、质保期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因被盗、水毁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设备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只收取成本费。质保期后,如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相关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十、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生效。
十一、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产品总额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为合同总额的5%;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产品总额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为合同总额的5%;。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叁 份,供应商执 贰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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