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Z43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GZ431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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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41219.4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219.46万元
招标联系人-19962529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43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以扬数据投资备[202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恒臻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431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韩万河西路、南至耿云路、西至曙光路、北至韩万河南路。
    2.1.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949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91744.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2479.11m2(住宅约58116.78m2,商业约1750.96m2,其他配套约1930.17m2);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9265.54m2,同步实施绿化、景观、消防、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41219.46 万元
    2.1.4 工期要求:9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18日,竣工日期:2027年09月18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总平图、地勘报告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内容: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含地上建筑、非人防地库、人防地库、室外管综、室外智能化、海绵城市专项设计、BIM伴随及方案深化、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绿建报告、PC方案+深化、门窗幕墙钢结构深化设计、美丽地库+地库标识系统、泛光照明、日照测算配合)、景观设计(含示范区、大区)、装饰设计(含售楼处展示区、售楼处办公区、样板房、大区公区),燃气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晒图等。 施工、采购部分: 完成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施工和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工程质保期、设备设施维保期内的质保、保修等,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项目的各类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需拆除的障碍物、临水、临电、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从小区开闭所到所有末端用电点位(含供电专业设计和建筑施工图专业设计的全部范围)、供电设计和供电监理、弱电、信息系统等)、暖通、基坑围护、消防、地下室(含人防)、室外装饰(含钢结构、幕墙等)、公共部位装修、临时样板房及样板房、售楼部装修、室外配套设施(含室外综合管网、开闭所、配电房、高低压配电系统、变压器、低压分支箱、电表箱、双路由供电线路、充电桩、相关设备基础、管沟等)、门卫、小区门头、区域内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健身跑道、运动场地、停车交通组织、围墙、雨水回用、路灯照明<含小区照明、亮化>、社区服务用房、水泵房土建、安装及简单装修(自来水公司计量水表后、太阳能)、燃气总包负责开孔封堵、垃圾房、消防控制室等一切配套用房及相关设施等)、景观工程、环境工程、智能化(含网络<含三网设计及三网合一>、安防<监控、周界报警、广播、门禁等及其终端设备等>)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所有封堵及防火封堵等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包括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上地下需拆除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含强弱电杆线基础>、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及设备设施采购<含安装、调试等>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等工作。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包含但不限于审图、样品制作等工作,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具体如下: 1) 本工程项目电、供热、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2) 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 3) 现场七通一平; 4) BIM 技术咨询。 5)本次招标范围还应包含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详见发包人要求。 6)前期工程费包含但不限于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甲方办公室3间,监理办公室1间,跟审办公室1间)、临时围挡(不限次数,含广告布部分)。 7)前期土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前期的土方挖、填、平整弃运等。 8)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围护、降水,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美丽地库、零星构筑物、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栏杆、信报箱、门窗百叶工程、幕墙工程、物业用房(含精装修)、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含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楼梯间、架空层、物业用房等)、钢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雨棚、屋面及造型结构等)、配电房(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设备)、半成品交付工程等。 9)安装工程(住宅、商业、门卫、配电房、物管用房、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包含但不限于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外立面泛光照明工程等。 10)室外工程及其他包括室外附属土方(包括但不限于雨水、污水、道路土方、系统排管费,雨污水泵站土建及安装费等)、雨污水管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回收设备等)、景观、绿化、景观亮化、围墙、泛光照明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绿化建设费、水景、建筑小品、道路广场、围墙、室外照明、室外零星设施、集中灭蚊喷雾系统等)、供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设备土建、管道、井及供电电缆、从小区开闭所到所有末端用电点位(含供电专业设计和建筑施工图专业设计的全部范围)、供电设计和供电监理、弱电、信息系统等)、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管道、井、弱电线缆及设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对讲系统及三网、停车管理、安防、电子巡更、电子公告屏、居家防盗系统)、标识标牌(包括但不限于楼铭牌,公安门牌,地面交通标识、划线,地下车库交通标识标线)、营销设施建造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设施、售楼处景观绿化、周边环境改造、样板段展示区改造、临时销售通道工程、售楼处、样板房软硬装采购及施工)。 11)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渣土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5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14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14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2月13日14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①资质等级(以资质证书为准)及企业信誉(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为准)②过往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最具代表性的住宅小区新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限评5项)(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3)企业荣誉:①自2022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限评5项) (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4年获奖的工程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注: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契合程度高的优先;②类似业绩贴合本项目且规模大的优先;③企业获得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好且多的优先;④企业获奖级别高的优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恒臻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管宇
联系人:陈基炜
电话:18952532695
电话:180139127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扬州恒臻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62529328 通讯地址:扬州市曙光北路666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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