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
LS-JSL-LH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涟水县建设路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发改投〔2022〕2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涟水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中绿化工程的施工招标。项目位于空港片区,路线全长约 2.245km。绿化范围主要为 2m 宽侧分带及行道树选取。道路周边地块多为工业用地,植物选取考虑抗性强、耐修剪品种。
本次行道树选用色叶树种榉树(φ12cm),间距 6m,栽植于人行道树池,榉树树姿端庄,秋叶变成褐红色,是观赏秋叶的优良树种;侧分带有常绿树种为主,选用常绿灌木球,红叶石楠球,间距2m,15 棵一组;金桂,间距2.5m,5 棵一组;金边黄杨球,间距2m,15棵一组,交替种植。地被铺草皮,绿化带端头15m 设丛生福禄考(花期5-6 月),打造一个疏朗通透,有花可赏、四季常绿的道路景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LS-JSL-LHSG标段。为对应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整地、苗树栽植等绿化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间的绿化养护(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项目建安费:LS-JSL-LHSG标段建安费约160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暂定2024年2月26日开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5月26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一级养护标准,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1.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 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需满足a、b两项要求之一:
a、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持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1.6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9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通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
地 址:淮安市涟水县红日路18-12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517-823959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6幢101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17-83710668
电子邮箱:jszhzb@qq.com
8. 其他
8.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2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1日14时00分。
8.5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5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使用涟水县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8.7 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唐先生、周先生
地址:淮安市涟水县红日路18-12号
电话:0517-82395935、0517-83710668
E-mail:jszhzb@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