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嵊州市省级乡村振兴粮食产业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重建水稻烘干中心及配套用房立面改造)发包公告
金额
188.6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35306
预算金额18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0
公告正文
嵊州市省级乡村振兴粮食产业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重建水稻烘干中心及配套用房立面改造)发包公告

嵊州市省级乡村振兴粮食产业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重建水稻烘干中心及配套用房立面改造)

1.标题:嵊州市省级乡村振兴粮食产业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重建水稻烘干中心及配套用房立面改造)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良种繁育场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省级乡村振兴粮食产业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重建水稻烘干中心及配套用房立面改造)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3530

6.建设地点:嵊州市甘霖镇良种繁育场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1886525.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省级乡村振兴粮食产业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重建水稻烘干中心及配套用房立面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等所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90日历天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且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委托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同一人只能接受一家企业委托)、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证书详细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事宜(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企业招标活动中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能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证书复印件可以替代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下浮率为5%(含)-15%(含),步长0.2%; (2)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抽取出的球不再放入摇球箱内)。 (3)竞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的竞包人为中标候选人(各投标单位报名时的序号作为球号)。 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 - 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07日上午08: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 嵊州市良种繁育场财务室 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嵊州市良种繁育场 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 账 号:201000031409252 未中包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中包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包,没收其竞包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良种繁育场会议室。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5-83611614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5-83508835

21.其他要求:1.发包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参加竞包时竞包单位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包文件及竞包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盖公章)。疫情期间,发包时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评标室,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2.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3.承包人不得将中标的工程对外转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发现存在此现象,发包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发包人可解除合同,且承包单位需赔偿其相应损失。 4.以上竞包公告内容如果与发包文件不相符,具体以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发包人:嵊州市良种繁育场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12/3 0:00:00

附件下载:
嵊州市省级乡村振兴粮食产业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重建水稻烘干中心及配套用房立面改造).xls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