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j-jls-fwzb03-202405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鹍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新哲166044520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JGJ-JLS-FWZB03-202405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申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林日报副楼 4 楼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 台第一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林日报副楼 4 楼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 台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JGJ-JLS-FWZB03-202405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人为长春 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及排迁工程项目监理。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 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2.5 项目地点:实际施工地点。 2.6 监理服务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 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满足本项目需求。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 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 诺。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 2021 年-2023 年(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 良好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 新的监理业务。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采取邮件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251460623@qq.com)。注:邮件请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报 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费收款人全称:账户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净月分公司;账号:8113601012400316661;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行号:302241000152。只接收基本账户的付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林日报副楼 4 楼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 化交易平台第一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鹍 电 话:0431-84688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新哲 电话:1660445205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鹍 电 话:0431-846882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女“ 莎 | 联 系 人: 李新哲 电 话: 1660445205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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