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公示
金额
27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广区采gqc〔2017〕029-1号
预算金额2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申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快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四川省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和移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川财建〔2016〕83号),我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争取。

(一)召开项目申报筹备工作会

2016年5月4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在区商务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筹备工作会。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同时对相关单位下达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请书》所需资料清单的责任分解任务。

(二)制作完善申报文件

2016年5月8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呈报了《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的请示》(广安区府〔2016〕37号)。5月20日,广安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和移民局共同报送了《关于推荐2016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报告》(广市财金〔2016〕459号),确定推荐广安区作为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三)项目申报答辩

2016年5月24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区长代表广安区在四川花园宾馆做了广安区申报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情况汇报,表明了广安区脱贫攻坚重任亟需农村电商引领带动的现状,同时也对广安区农村电商发展优势、未来发展任务和发展保障进行了陈述。

(四)项目申报成功

2016年5月27日,经省商务厅、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局研究,拟定广安区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并予以公示。

二、项目推进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我区被省厅公示成为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后,我区对申报实施方案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0月25日,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局联合印发了《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广安市广安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报备<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公告>的报告》(广区商〔2016〕100号),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局审核。2016年10月27日,广安市商务局、财政局和扶贫移民局就该实施方案转报省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和移民局备案(广市财金〔2016〕1060号)。

(二)项目资金下达

2016年9月2日,区财政局印发《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广区财建〔2016〕477号),下达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补助资金1500万元,余下资金将视年底项目实施考核结果分配。

三、确定项目实施企业

(一)项目需求论证

为保证项目招标、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017年1月5日,区商务局印发了《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关于“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聘请专家的函》(广区商函〔2017〕1号),特请区财政局抽调相关专家为我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做需求论证。论证前,区商务局起草了项目采购论证初稿,并分别于2月7日、2月17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会议,对初稿进行多方征意见,并要求参会的区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发改局等部门根据会议精神对项目原讨论稿进行修改。2月20日下午,区财政局从专家库中抽调评审专家(广区采论GQCL〔2017〕001号)和外聘专家在区商务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家采购论证会,最后形成《广安区国家电商进农村项目需求论证报告》,并于2017年3月1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二)确定项目采购方式

广安区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属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因此符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条件,拟通过招标确定承办企业。2017年2月24日,区商务局印发了《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关于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方式的函》(广区商函〔2017〕4号),特请区财政局对我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出具体采购方式。2017年2月25日,区财政局向区政府报送了《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请示》(广区财采〔2017〕53号),建议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请区政府批示。2017年3月6日,经区广安市广安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出具意见,区政府领导审签同意此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三)项目招标过程

2017年3月,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发布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详见广区采GQC〔2017〕029号文件),并于4月7日进行第一次招标,因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不足而流标。4月中旬发布了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广区采GQC〔2017〕029-1号)。2017年4月27日,该项目在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次开标,经磋商小组评审,四川省青联众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27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并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四、项目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6月1日,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作为采购方和四川省青联众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招标建设合同,并正式启动了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四川省青联众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签订招标建设合同后,在广安区成立了广安市青联众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根据合同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电商站点建设、物流站点建设、公共品牌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中。

(一)硬件设施建设

1、服务中心建设。截至8月底,企业对区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了中心设计、施工图制作、装修公司报价到确定装修公司等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区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主体装修建设,整体装修进度完成90%。

2、电商站点建设。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选址56个,建成6个。

3、物流站点建设。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24个电商物流配送站建设。

(二)农特产品打造

1、农产品网销。通过实地考察对接石笋镇杨梅基地,制定了杨梅网销活动方案,6月启动了石笋杨梅网销活动。青联众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程负责收购、运输、包装、分拣、配送及宣传推广等所有流程,活动共持续三天,公微及线下宣传直接受众约2万人,转化订单685个,销售杨梅1460斤,助农增收1.4万元。

2、公共品牌建设。与区农业局、远宏专业合作社达成“龙安柚”商标使用意向,与龙安乡群策村商务部驻村第一书记就产品运营方向进行洽谈。截至8月底,已与品牌策划机构签订品牌设计合同,初步拟定龙安柚品牌建设推广实施方案。

3、数据包制作。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50个农特产品数据包制作,为农特产品上行打下基础。

(三)电商培训

为了更好的普及电商知识,营造良好的电商创业氛围,我区针对党政干部、贫困户、种养殖大户、农村有志创业青年等群体,主要围绕农村电商带来的好处、村民如何通过电商寻找农产品出路、发展农村电商时易遇到的问题、农产品上行的正解、农产品网销运营等方面,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村积极开展电商知识培训。截至8月底,已在广安区万盛街道、浓洄街道、大有乡、悦来镇等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培训总人次达1206人。

(四)项目宣传

完成广安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微信号注册、认证。截至8月底,在广安电商公微上发布新闻23期,广安新闻网2条,主流网站电商新闻3条,典型创业网新闻1条,拟定视频新闻一期。

项目意见征求电话:0826-83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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