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z-2024-08-11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91882565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YZ-2024-08-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动液压手术床 1 张,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739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 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 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 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制造商分公司授权无效);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提 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年至 2023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本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15 万元,采购人为文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YNYZ-2024-08-11;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预算金额:15 万元; 2.5 采购内容:电动液压手术床 1 张,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6 交货及安装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2.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包段,供应商不得对所投包段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739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 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 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制造商分公司授权无效);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提 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年至 2023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 5.2 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按序扫描至一个 PDF 文档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1092305151@qq.com)以备核查,核查结果 将以电话或邮箱反馈,资料未发至指定邮箱或资料不齐的且通知供应商不能参与磋商。邮件 主题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19188256587)进行信息确 认: 1、报名函(格式自拟);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有效的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 明项目名称);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 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止,工作日每天上 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南苑 219 号); 6.2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 市卧龙南苑 219 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磋商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八、磋商保证金 【金 额】:壹仟元整(¥1000.00 元) 【账户名称】: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盘龙支行 【账 号】:118020100100050114 【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意事项: 以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转账单据内注明项目名称,相关信 息以进账为准,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 YNYZ-2024-08-11”。请供应 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截止 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开且无异议后,由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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