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沙工业园区(新盈路至新汇路段)配套及道路改造工程
金额
1236.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6.65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757-22313232
中标公司广东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36.65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仁升
公告正文
五沙工业园区(新盈路至新汇路段)配套及道路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五沙工业园区(新盈路至新汇路段)配套及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 年 6 月 10 日 0 时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0 时止
五沙工业园区(新盈路至新汇路段)配套及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 年 6 月 10 日 0 时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0 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757-22668362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邮编:5283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编:528300
招标代理: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300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9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开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五沙工业园区(新盈路至新汇路段)配套及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 年 6 月 10 日 0 时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0 时止
五沙工业园区(新盈路至新汇路段)配套及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 年 6 月 10 日 0 时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0 时。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龙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366572.73 | 黄仁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61201520151358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粤建安B(2021)9000059 | 360日历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候选人 | 广东禹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497812.69 | 王朝清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202021058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粤建安B(2021)9101131 | 360日历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候选人 | 广东恒立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391730.27 | 李柏东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1820190582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粤建安B(2020)0007369 | 360日历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757-22668362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邮编:5283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编:528300
招标代理: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300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9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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