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钟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金东区赤松镇钟头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X2024-JH018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及型号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1 | 单臂路灯杆及灯具型号:TN-16601;H=6m,60w | 1.主杆为优质钢材(Q235)经大型折弯机卷压一次成形圆锥杆,焊接质量:焊缝平整,无明显咬边、夹渣、气孔等缺陷,热镀锌处理。 2.主杆高6米,上口径φ60mm,下口径φ130mm,法兰盘300mmx300mmx16mm。 3.灯杆内外酸洗除锈后,热浸锌处理,锌层厚度大于85μm,符合GB/T9790、GB/T13912要求,外表面纯聚酯静电喷塑。 4、灯具型号:TN-16601; 5、光能智能发电板组件:70AH锂电池,60WLED光源; 6、色温:5500-6500K; 7、防护等级:IP65。 | 套 | 110 |
单臂路灯不含杆件型号:TN-16601;60w | 套 | 48 |
金东区赤松镇钟头村采购太阳能路灯一批,主要包括路灯、基础、辅材(包括本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现场获取(金华市婺城区安文路138号)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2447794671@qq.com。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汇入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投标截止时间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开出基本帐户的银行转入。
帐号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帐号:551011104800015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金华江南小微综合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3日10: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钟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23日10:00时在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钟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九、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钟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蒋书记 联系电话:15057985723
招标代理: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8757694910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