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教育局
乙方:福建迈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WSZB[GK]2021001的福州市中考英语人机对话考场设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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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 教学专用仪器 | 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3113600 | 3113600 | 国内 | 详见投标文件 | 节能,环保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3113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811;
4.3交付条件: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现场免费安装、验收中标产品,货物免费质量保修期三年,软件提供免费服务三年。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免费质量保修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乙方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上门免费保修及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免费质量保修期后,乙方仍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24小时内响应,但只能收取配件费和基本维护费用。项目施工过程,乙方注意施工安全,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意外发生,责任由乙方承担。技术培训:乙方工程师根据投标货物特点及技术要求在设备安装现场对买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受训人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乙方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如有矛盾,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配置参数。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b.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c.最终验收: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验收标准中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当作验收合格。乙方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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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95%款项。 | |
2 | 5 | 验收合格一年后且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剩余5%的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该中标人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采购人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或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采购人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教育局 | 乙方: | 福建迈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幢803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唐希 | 单位负责人: | 江文坚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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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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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060699849 | 联系方法: | 1534505079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6040100100169476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