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新区人湖西街、地坤湖街、学园街等积水点排水系统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
金额
13319.9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19.94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丽024-8962172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权024-82903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1
公告正文
[施工][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新区人湖西街、地坤湖街、学园街等积水点排水系统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
一、招标条件 | |||||||||||||||||||||||||||||||||
沈北新区人湖西街、地坤湖街、学园街等积水点排水系统提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备案。以沈北发改审字[202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北新区人湖西街、地坤湖街、学园街等积水点排水系统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名称:沈北新区人湖西街、地坤湖街、学园街等积水点排水系统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3.项目规模:改扩建管道8171米,清淤管道10881米,包括人湖西街、地坤湖街、沈北路与道义五街、七星大街、蒲昌路、蒲盛路、学园街的管道改造。 4.项目投资估算:13319.94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6802.0万元 | |||||||||||||||||||||||||||||||||
6.工期要求:2025年03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 |||||||||||||||||||||||||||||||||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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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范围:沈北新区人湖西街、地坤湖街、学园街等积水点排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标段的设计、建设、交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工程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各项检验试验检测、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等,协助发包人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3.投标人拟派施工工程师须具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4.投标人拟派设计工程师须具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资格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27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2、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
七、其他说明 | |||||||||||||||||||||||||||||||||
1.本项目划分EPC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两个标段兼投兼中。2.开标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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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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