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淳化街道临时用地恢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德嘉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9132011330269778X0 | 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大同生态产业园A栋办公楼1-049 | 80 | 38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淳化街道临时用地恢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服务范围:对淳化街道范围内三个临时用地(农民淳化街道临时用复建小区临时用地、三期拆迁安置房临地恢复土壤污染时用地、新市镇ppp项目临时用地)恢复项目地块进行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质量评定工作 服务要求:淳化街道临时用地恢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质量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其中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基数;评委费按实结算。
代理费金额:46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2.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注册”。
2.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5.其它
5.1采购人邀请全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未按要求出席的,视为其同意开标和磋商结果。
6、磋商公告
6.1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淳化街道土桥财政所同心街24号
联系人:黄剑
联系电话:0255229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1号
联系人:王诚
联系电话:13236598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诚
电话:132365987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